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怎么处理?
法律人2023-11-25 21:41:050阅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说没有钱,第一种最糟糕的情况就是等,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
第二种情况,法院也有案例,就是被执行人的房子会被拍卖,还清债务。
案例回顾:
孙某驾车在一处人行横道上碰撞了过马路的邹某,造成60多岁的邹某受伤住院,交警认定,孙某负全责。之后,邹某两次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支付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付50多万元。邹某依法申请立案执行后,孙某有住房一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法院公告告知孙某自行腾出住房,但其仍然不予配合,于是法院执行人员在公证处的公证下依法强制腾退孙某的住房,并加贴封条。
法院启动拍卖程序,将房屋拍卖了70多万元,随后法院从差额款中预留20万元作为保障被执行人孙某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款项支付给了邹某。
法院出于维稳考虑,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处理非常慎重,但也导致执行案件有可能处于停滞状态,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不能及时收回,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很多债务人住着豪华宽敞的大房子,却不偿还债务,以唯一住房,叫嚣法院执行。更有一些债务人对外大量举债后,在知道将被诉讼或已经诉讼后出售自己的其他房屋,但在执行时其又以“仅有一套房屋”为由抗辩法院执行。
法律条文:
但从2015年5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一套住房也是可以执行的,国家只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非房屋所有权,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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