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老人景区摘杨梅不慎坠亡 家属索赔60万 法院判决解气
法律人2023-11-26 21:14:130阅
每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代价,广州一名6旬老人私自攀爬景区的杨梅树,不摔落坠亡,老人的家属认为,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将杨梅所有人告上法庭,索赔60万。法院经过三次审理,最终认定老人承担全部责任,杨梅所有人无责。
事件发生在2017年5月19日,年近60岁的60某在花都区某某3A景区游玩时,看到在河道旁种植的杨梅成熟了,于是私自爬上树摘杨梅,结果树枝断裂,吴某从杨梅树上跌落,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家属认为,杨梅树嫁接处比较低,容易攀爬,景区未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和防范措施,将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
花都区法院调查了解到,河道旁的杨梅树是村委种植的,当地村委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并未向村民和游客提供杨梅采摘的活动。吴某作为成年人,私自上树摘杨梅,理应判断潜在风险,自己承担责任。当地村委作为杨梅树的管理者,应意识到杨梅成熟的季节,有人会攀爬上树摘杨梅,没有对这危险的做出警示,存在一定过错,承担5%的责任,向吴某赔偿45000多元。
双方均不服从判决,提出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村委承担5%的责任。该案件上诉至广州中院,广州中院再审认为,吴某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其行为违反了村里的规定和公序良俗,村委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网友纷纷表示,法院判决解气。正义和公正应当被维护,不能因为对方死了,损失更大,就应该胡乱索赔。
本案中安全保护不应该是无限制的,对旅游设施、旅游线路的安全,进行必要的提醒是安全保障义务。爬树会给人带来危害,可能会导致人受伤、死亡,一个成年人来说,完全自己可以判断,不需要再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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