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的11种处理方法 实务难点突破(2019)
房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的问题,也是老百姓和专业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天给大家讲讲,离婚时父母出资所购房产的处理方法和实务难点突破: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律师解答: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否全额出资。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实务难点突破: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俩人婚前购房时,既没有声明提供的购房款是对俩人的借款,也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应当怎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父母为其子女婚前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如果该出资款项是子女的借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债务人是一方还是双方,然后按债权债务处理。此时,应当提供借款方面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应推定为系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这种情况,一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俩人的赠与为宜,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当然,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另一方所有或双方有其他约定的,则按照父母赠与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其他约定处理。
实务难点突破: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
①如果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明确表示赠与给另一方,则该房产属于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如果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明确表示赠与给另一方,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另一方即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③若父母出资一方有证据证明房产证记载于另一方名下并非其父母出资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则仍应认定为对父母出资一方的赠与。
④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比如关于双方各占房产多少比例,或者如果双方不结婚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等,则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份额享有产权;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则一般视为等份共有。
实务难点突破:①在实务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基本上很多法院判决都是一致的,即判决双方按照登记份额享有产权;
②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很多法院判决就会出现不一致的地方,有的法院直接以房产登记为依据,既然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就视为等份共有,判决双方平分;有的法院则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以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并非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本律师认为后一种判法较为妥当,既能保证出资人的利益,也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的感情投入,合情合理,更能说服人心。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实务难点突破:上述分割结果是在双方父母的出资既不是对其子女的借款也不是对双方赠与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
否则,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若出资均系双方父母对双方的借款,比如双方都作为借款人以俩人的名义分别向双方的父母出具了借条,则俩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应按照1比1的比例分割房产。同时,双方应共同偿还对双方父母的还款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②若出资均系父母对俩人的赠与,比如双方的父母在出资时都明确表示其提供的出资款是赠与双方的,则在离婚时,双方应按照1比1的比例分割房产。同时,俩人无须向双方的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应当认定为父母出资购房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分割时,一般还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处理。
实务难点突破:上述分割结果是在双方父母的出资既不是对其子女的借款也不是对双方赠与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如果是借款,则按照债务处理;如果双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双方的,则按照赠与处理(可参考上述第4点的“实务难点突破”)。
6、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实务难点突破:①适用该解释的前提是父母在出资时意思表示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在出资时借款的意思表示清楚的情况下,则仍应以父母当时的意思为准,而不适用此种推定;
②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即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该房产应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尽管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推定该出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提醒各位父母给自己孩子买房时,尤其要注意:一是要全额出资,不要部分出资;二是要保留全额出资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建议专款专用,不要使用几个银行账号转账,以免举证不能或者出现和其他财产混同的情形。
7、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实务难点突破:①双方结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证记载于另一方一人名下的,若另一方不能证明该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一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俩人的赠与;
②双方结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证记载于双方名下的,该出资仍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宜,这也符合社会常理;
③适用该解释的前提是父母在出资时意思表示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在出资时借款的意思表示清楚的情况下,则仍应以父母当时的意思为准,而不适用此条推定。
8、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
这种情形中,房产到底应该怎么分割,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有人认为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部分出资部分是对双方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产应当平分;有人认为应当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实务难点突破:目前较为普遍的判法是,该类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为了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离婚分割时可对父母出资的子女一方予以适当多分,至于“多分”的数额如何掌握,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9、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由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实务难点突破:该种情形的房产,父母出资的子女一方是否可以适当多分,目前没有统一的判决标准,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10、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一般会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务难点突破:该种情形的房产,现实生活中的情形比较复杂,有双方父母全部出资的,有双方父母部分出资的。如果是全部出资,按照父母出资比例分割,比较好处理;如果是部分出资,就不好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因为婚后还有子女双方共同还贷部分,通行的判法,会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并照顾出资方的利益,对出资多的一方子女适当予以多分。
1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王幼柏律师解答:如果无其他相反约定,双方父母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实务难点突破:①该种情形的房产,出资多的一方子女是否可以适当多分,目前没有统一的判决标准,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②针对6-11种情形的房产,若出资系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对双方的借款,比如双方都作为借款人以俩人的名义向父母出具了借条,则俩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条是出资方子女自己一人签订的借条,此类借条法院一般不予认可,所以,如果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如果确系借款,建议在签订借条时要求双方签名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