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大状胜诉丨企业遇“劳动碰瓷”将赔1万,抓对方证据漏洞改判1千
近年来,“碰瓷”现象越来越普遍,而且花样繁多,令人防不胜防。开车遇到碰瓷,那见多了;走路遇到碰瓷,扶摔倒老人被讹的报道层出不穷,那雇用员工时遇到“劳动碰瓷”的,你能想到么?别急着摇头,大状君这就带你们见识一下!
遇“劳动碰瓷”老手,企业主有苦难言
2016年底,找大状的曾文楚律师接到了一份十分棘手的委托,从委托人陈先生的简述资料上来看,他是遇到了“劳动碰瓷”的老手了!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曾律师很快与陈先生会面了。
委托人陈先生在东莞经营着一家木业公司,2016年8月20日雇用了临时工韩某,但韩某以身份证不在身边为由,拒与木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9月中旬,韩某以家中有事为由请假离开。同年12月,陈先生竟收到了一份劳动仲裁裁决书,要求陈先生支付韩某7月工资,8月、9月两倍工资差额及就职期间的高温补贴,共计一万余元。
找大状律师冷静分析,企业主有望减少损失
曾律师仔细阅读裁决书,与陈先生进行了沟通确认,整理总结出以下有转圜余地的方面:
1、证明韩某是7月没有在陈先生的公司就职。曾律师注意到,在韩某在仲裁阶段提供的银行卡流水中,有一笔注明为“7月工资”的转账,转账人为李某。
说来也巧,这转账人李先生也在东莞市内经营一家林木加工公司,是陈先生的同行,经了解,韩某在7月份确实就职于李先生的公司。这也证明了,陈先生与韩某在7月份不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韩某是8月20日入职工作。经了解,陈先生确认已向韩某付清8月工资1585元及9月工资4046元,根据8、9月工资差额,结合陈先生提供的员工出勤表,曾律师认为,这基本上可认定韩某为8月下旬入职。
3、陈先生无法提供证明证实韩某入职未满一个月,故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在所难免;且陈先生虽采取了降温措施对工作场地进行降温,但并未对现场温度进行记录,这一疏忽极有可能导致法院支持韩某索取高温补贴的主张,但需支付金额均要重新计算。
有理有据,找大状律师轻松戳破“劳动碰瓷”谎言
听了曾律师的详细分析,陈先生信心大增,决定将韩某告上法庭,以挽回部分损失,洗清自己不白之冤。
2017年1月1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找大状曾律师在庭上有条不紊的陈述观点,列举出本案争议疑点,并结合在陈先生处收集到的有利资料进行举证,证明韩某捏造入职时间的事实。法院认为,原告提出的观点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此前的裁决书确有不妥之处,采信了由曾律师提出的韩某于8月20日入职的观点,驳回韩某让陈先生支付7月工资的要求,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二倍工资差额及需支付的高温津贴则需重新计算。
一万改判一千,找大状为企业主挽回大部分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陈先生支付韩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180元及高温津贴198.3元。
本案中,找大状的曾律师思维敏捷,抓住韩某提供证据中的漏洞,并以此戳穿了韩某的谎言,陈先生需要支付的一万多元的工资及补偿一下降为了一千多元,最大限度上挽回了陈先生的损失。
最后虽未完全胜诉,但陈先生已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同时也后悔当初的用工管理不够规范,导致投机取巧的人有机可乘。了解到曾律师所在的深圳市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员工管理规范化及风险防范的服务,陈先生当即决定成为我们的长期合作客户,以免企业再因管理不规范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找大状律师简介
曾文楚
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执业律师。从业五年来,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及买卖纠纷方面诉讼数百起,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以企业风险防范方面业务见长。致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常年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审核、草拟企业相关合同,指导企业员工管理规范化,为企业寄发律师函等。业务熟悉干练,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