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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复杂多变的,一旦出现合同约定以外的风险时,可以采取什么行动,能够尽量弥补漏洞,控制风险和减少损失?
最佳答案
@静紫寒 (获得100元奖金)
首先,判断该风险类型。关于合同漏洞,可以看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是否有明确规定。第一,如明确规定,进而判断该规定是否对己方有利。例如: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我方是出卖人,合同中关于交付风险未约定我方可以不予理会;如果我方是买受人,可结合自身谈判地位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标的物风险自交付到我方装配线上或者仓库后转移。第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例如: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未明确规定股权变更登记的时间,双方可尽快签订补充协议。分歧点较大无法协商一致的,根据业务以往情况判断该风险发生概率及可能产生的损失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可不予理会,如超出可承受范围,可以适当让步,两权相害取其轻。
其次,从业务操作层面判断。如该合同漏洞,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风险可控。例如:虽合同未约定材料提供方,可是实际上均是承揽方提供承揽材料,合同价款也不包括该费用,那么该风险是可控的且不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也可不予理会。
最后,依赖法律的公平裁判。第一,可模糊处理。例如: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合同法损害范围规定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如果己方处于弱势地位,至少不会被强势方要求只承担直接损失。第二,可保留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如有必要可依据合同法第94条行使法定解决权,及时止损。
@高云老师点评
静紫寒同学的答案从法律规定、谈判技巧及诉讼三方面均给出了补锅的建议,并结合例子加以说明,十分全面,推荐各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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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获得100元奖金)
首先,看看对方是否愿意签订补充协议,以此来弥补相应的漏洞控制风险。其次,对方执意不签补充协议的话,看实际情况,如果继续履行合同风险明显很大的话不仅是补锅的问题了,看看合同条款里是否有约定解除的条款以及法定解除的条款。如果继续履行合同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的话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谨慎,尽量想办法规避风险或者想办法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优秀答案
@ 姚沙 | 律师
第一,如果合同的漏洞情形暂时还没有发生但被预测到可能发生,或者漏洞情形已经发生但尚未产生损失,那么赶紧要结合双方交易地位,运用具体的协商谈判方法来争取签订补充协议来进行补救。
第二,如果合同约定意外的情形已经发生且已经在产生损失了,应当根据签订的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及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此来减少或避免损失。因为遇到这样的情形导致纠纷发生诉至法院时,法院也是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看合同双方有没有及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此来判定双方的过错和损失承担问题。
所以建议结合自身合同或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来相机处理。
@广州红棉-方律师
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我认为出现合同漏洞,进行补锅时始终要把握好利益观和系统化。
首先,分析出现漏洞的原因,是无意疏漏还是有意疏漏。无意疏漏相对容易补充,有意疏漏往往是合作对方给你提前挖好坑,这时就需要充分把握好利益观,进行谈判补充。
第二,当事人合法约定补充优先,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就需按法定的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补充。运用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补充时需先区分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直接依照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关于该类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无名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总则并参照合同法或其他法律关于与该无名合同最相类似的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出现漏洞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但有时双方争议比较大,不得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此在完善合同内容的同时,也要注意平时合作过程中的证据固定,以免处于被动状态。
第四,合同中涉及的主体不单是合作双方,往往亦会有律师或法务。出现合同漏洞难免会有委托方将锅甩给律师或法务的情况,律师或法务在为委托人服务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风险防范,以免出现委托人要求你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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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问答
本期问题
公司管理制度刚开始制定和下发时,大家都执行的很好,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走样,业务部门总是以促进交易为理由,跳过或简化法务流程,法务应当如何防范风险和改进呢?
最佳答案
@高华Lawyer
1、首先,制度本身内容要保持合理,贴近业务,制度出台的作用是辅助工作进行及规范流程,千万别让他成为业务人员的绊脚石。如果制度本身假大空或者执行性不强,那么就不要怪业务抵触或者制度悬空了;
2、其次,由人力部门或法务部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制度及流程培训,受训人员应进行签字确认参训(作为受训证据);
3、再次,据我所知,一般新员工可能对制度或流程不太了解,从而跳过制度或违反流程,故建议应当完善离职交接管控,明确交接内容,在老新员工交接时,应进行流程参与和流程梳理的交接告知,可要求老员工带着新员工熟悉相关流程;
4、再次,完善惩罚机制,对于抵触流程或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适当的惩罚及公示(注意不要违反劳动法)。
5、法律工作人员自身执行要严格,遇到业务抵触不要轻易地妥协,可以适当地找领导站位;
6、最后,打好和业务人员的关系,多倾听业务人员心声,站位思考,互相理解。
@高云老师点评
高华Lawyer的答案先从自身出发,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后,再给出培训、交接、惩罚等方面的建议,十分全面,推荐大家参考!
本期问题
作为一个段位不高的法务,忙了一天后已经精神状态不佳,思路不清,偏偏这时候,又来一份加急合同或事务,思维容易跑偏,请问怎么破?
最佳答案
@马祖朝律师
第一、 确定双方地位,如果我方是强势方,直接换上我方的模版,那是最快的,并告诉对我方不允许修改;
第二、 如果我方是弱势方,搜索出同类型合同模版,马上对比,看合同标题,先把涉及我方权利的重点条款过一遍,如果欠缺,马上插入 ;
第三、 如果还有时间,看合同标题,把涉及对方权利的条款通过增加前提、具体明确内容模糊化等技巧修改掉,接受不了的条款直接删除掉;
第四、 如果还有时间,那就按照生效、启动、交付、付款、解除、违约节点过一遍;
第五、 如果没有时间,就直接跟老板口头提示风险,先促成交易。
@高云老师点评
马律师在审核合同前先确定双方地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问题的前提不存在,然后善用工具节约时间,充分体现了忙而不乱的工作方式,值得推荐!
本期问题
我最近接了一个客户的合同纠纷案,明明之前已经帮他们拟定好了合同内容,如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话,我方处于优势地位,证据比较充足,一般不会产生纠纷。但现在由于客户风险意识淡薄,并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导致证据欠缺,面临败诉风险。我想请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例如在合同当中预埋什么条款或者提前布局什么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合同内容和履行脱节所产生的各种风险?
最佳答案
@^ω^
合同通常由业务员去负责执行,而业务员基本不是学法的,风险意识薄弱,如又遇合同监管制度欠缺或制度执行不力,其为了顺利完成交易或业绩指标,则很容易在履行中把合同抛至脑后。因此,可从以下几点来预防合同内容和履行脱节的风险。
第一,制定的合同应具有履行的高度可行性。
不管合同写得对己方多有利,如果实际严格执行困难,终究难免履行脱轨。比如,承接外地项目,可在合同约定,甲方接到我方驻项目部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请款单后应按约定付款。则可避免因路途遥遥,使用公章或法代签字不方便导致请款延期,或己方工作人员懒于奔跑拖延请款。因此,制定的合同应当以便于履行且利于达成交易目的。
第二,完善并严格执行合同监管与问责机制。
完善合同监管和问责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合同交给业务部门履行后,法务应当做好合同履行追踪记录,一旦发现实际履行与合同不符,应当及时查清原因状况,做出整改或补救措施(如双方共同签署变更条款或协议或请对方出具确认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不要担心同事被问责就把事情瞒下来,以免使得合同监管和责任承担制度形同虚设,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第三,强化业务员的合同风险意识。
要强化业务员的合同风险意识,一是平时应多组织合同风险与防范的相关培训活动,使其形成风险意识;二是合同履行监管中,不断强调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求,使风险意识深入业务员脑海中。
@高云老师点评
^ω^同学总结了合同内容和履行脱节的常见原因,建议方法很有实用性,明确,简练,推荐。
本期问题
弱势方怎么改合同,才能做到既促进交易又控制风险?
最佳答案
@曼卿
孙子有云,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兵者,诡道也。
首先,搞清对方优势和弱势各是什么;其次,摸清对方阵营各方的态度。最后,弄清合同条款当中涉及的方方面面,比如合同标的物、资质有无等情况,根据原因来对症下药。
强势并不意味着毫无弱点,参考孙子的战计我们可以做如下考虑:
(1)利而诱之:以让步一些无关痛痒的小利益,换取对方在某些核心问题上的让步。比方说对方在价格上严防死守,那我们修改合同时可以同意价格但是要求拉长账期或者由对方承担某些责任风险。
(2)乱而取之:趁着对方团队意见不统一,逐个击破争取到对我方有利条件,再修改合同抄送全世界,把对争议条款的矛盾丢回到对方内部去撕逼。
(3)实而备之:实在无法修改合同时,我们自己把风险点梳理出来,严格控制合约履行的行为,尽量约束自己团队合规行事以降低违约风险。
(4)强而避之:梳理合同中为了达成交易必须要忍受的条款,以对方存在某些瑕疵、资质等因素来换取修改合同条款的余地。
(5)怒而挠之:修改一些核心条款去试探对方的底线,多次修改条款以逼近底线,限度把握在不使谈判破裂又争取到修改合同的机会。
(6)卑而骄之:做出比较谦卑的姿态,对某些有风险的条款一方面恭维对方,趁着对方不仔细考虑的时候修改掉。
(7)佚而劳之:反复修改合同,增加对方磋商成本,把对方磨到精疲力尽,最后一刻不得不同意的时候抛出要修改的核心条款,使得对方别无选择不得不同意。
@高云老师点评
高华Lawyer的答案先从自身出发,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后,再给出培训、交接、惩罚等方面的建议,十分全面,推荐大家参考!
本期问题
合同有时不是双方律师直接协商,而是由双方业务人员进行协商,然后交由各自律师审核,反复来回造成效率低下,在此种模式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最佳答案
@曼卿
作为公司法务,应当在老板允许的范围内,深度参与到公司工作的前沿,功夫要下在平时。
首先,应当参与到公司的制度建设当中,对公司的业务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等合同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协助领导将合同管理制度融入到业务流程当中,并且将这些制度与员工培训有机结合,让参与到公司业务第一线的员工能迅速了解该如何谈以及如何反馈对方意见。
第二、日常注意收集风险点提示,对于日常接触到的合同类型,全部摸排出风险临界点,在风险临界点的指导下去有意识地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方案,即便没有参与谈判,也能够迅速掌握合同中的利益点和风险点,从而迅速改好合同。
第三、平时要多与公司上下不同阶层的业务员工交流,从不同层面了解公司业务流程当中会出现的问题,比如新员工经常会遇到对方用价格抬压刁难,而老员工则经常遇到对方用付款方式、时间刁难,善于发现问题的根源,将之总结成自己的经验,在不参与谈判时,可以根据我方人员的情况作出初步预判,从而修改合同。
第四、没有参与谈判,但是可以从很多不同侧面去了解情况,例如从双方的会谈纪录、邮件、qq微信等聊天记录、书面材料、意向书等等去掌握情况,了解双方意图,尤其是摸清楚老板的意图,据此来修改合同。
@高云老师点评
从合同审查前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公司合同的管理方面提出了改进方法,又从合同审查时与公司业务人员、对方律师的内外沟通提出了建议。全面而准确的给出了兼顾效率和质量的解决方案,值得大家参考!
本期问题
合同条款的写作和合同法条文有什么区别?
最佳答案
@沈嘉伟JasonShum
一、场景区别。
合同法条文是由无数的社会生活经验和司法裁判经验总结形成的,背后可能蕴含万千个民商事场景,所以往往写得很凝练和抽象,才能有解释和适用的空间。否则写得太具体,就限缩了相应的应用场景,很可能导致无法可依。
但合同条款往往局限于某一商业交易或合作中,故行文应具体且有可操作性,写得太笼统,履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分歧。所谓的具体,个人理解是贴合实际场景。
比方说,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条款肯定不能这么写,实际的签署场景往往是合同定稿,先让公司有权领导签字,然后走盖章流程,最后完成签署,所以建议是: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利益区别。
合同法条文力求公平、公正以及全面,但合同条款则是各方利益博弈达成的结果体现,各方追求目标并不一致,甚至可能完全相反。
比如买卖合同中,买方肯定希望卖方就交易标的的权属、质量作出详尽的保证,并对交付、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设立一系列的机制,以确保买到好东西。
但卖方想着的就是收钱,所以付款条件越少越好,付款时间越快越好,最好一次性付清。
所以利益的不一致,导致买卖双方修改合同条款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大家想的并不像合同法条文那样公平公正,而是想着通过怎么样设计条款,既能达成交易,又能维护好己方权益并达到商业目的。因此,如何在中间寻找平衡点,是起草合同条款所需要特别关注的。
@高云老师点评
本答案从宏观的角度抓住了合同条款的写作和合同法条文区别的精髓,分别从场景、利益两方面进行了对比,同时给出了贴切的例子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值得推荐!
本期问题
请举例说明,如果合同修改时遇到什么条款对方难以接受的,如何改成对方容易接受的表述?
最佳答案
@苏艳
【例一】保密协议管辖对方(信息接收方)主张上海贸仲,我方主张北京贸仲。 上策(谈判从实际理性角度入手):说明我方为信息披露方,对方被侵权的可能性小,对方需要主张权益的概率小,管辖请其同意在我方所在地。下策: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例二】在一些涉及到商业或自律机构规则的条款中,可以搬出第三方,以第三方提出的要求作为自己必须修改该条款的理由。如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如自律机构的监管政策。这种方式中也包括向对方甩出一些相关法条或理论论证,当然过程中要给足对方面子。可以用“建议”的措辞。
【例三】如果协议正文中实在无法修改,想办法在定义/释义部分作出变通或增加,以使得该条款变相达到我方最终目的。
@高云老师点评
三个例子都非常精彩,干货感足,操作性强 最有特色之处应该是分别站在甲方和乙方立场,生动讲解如何进行矛盾功防战,推荐大家学习!
本期问题
律师参加合同谈判项目,如果遇到双方业务人员互不退让的情况,律师如何从中协调行,促成合同顺利签订?
最佳答案
@黄晓霞Celsius
一、明确双方的地位,若我方为强势方,可利用自身的地位优势向对方施压,以退为进。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磋商等前期成本已支出,故此时终止合作对自身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在向对方施压时亦应当从利益观出发,让对方充分考虑到其从本次合作中可获得的利益,从而与我方达成一致意见。
若我方为弱势方或双方地位相若,则可考虑通过拖延时间、声东击西、找出替代方案等方法迫使对方做出让步。例如,增加谈判时间提高对方的磋商成本,使对方无论从时间或金钱上均难以更换合作伙伴,从而让对方考虑我方的意见;若该条件对我方十分重要,可通过要求修改或同意放弃其他条款为条件与对方进行谈判,从公平合理角度让对方同意我方要求。
二、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请求领导介入。双方业务人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常需要第三人打破僵局,此时应向领导汇报情况并列出我方需坚持、可争取、可妥协的内容,让领导做出决定后介入谈判,领导的介入通常能够快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