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想“私了”?先别忙,看看属不属于这些情况!
日常生活中,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是选择报警处理。若情况不是很严重的话,也有的人会选择“私了”,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的。
张亮(化名)今年28岁了,老大不小的他还没有工作,整日就和朋友去外面玩,没钱了就偶尔接点临时工,等有钱了就又辞职不干了,就这样每天混日子。张亮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的,但是他的父母却不可能就这样放任他不管,于是父母找他谈话,说让他去考驾照,考上了就给他买辆面包车,做点拉货的生意,有个稳定的收入。
张亮一听要给他买车,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后来报了驾校去考驾驶证,一开始人还是很积极的,天天的往教练场跑,学习的还是不错的,到考试的时候,科目一的理论和科目二的实践基础都是一次性就过了。
后面就正式上路练车,准备考科目三了。结果考了好几次,都因为一些原因没能过关。这大大打击了张亮的积极性,整个人精神不振的。朋友见他这副样子,就问他怎么回事,于是他将情况告诉了朋友,朋友听了他的烦恼,拍着他的肩膀说:“这有什么可烦的,买一个驾照不就行了”,这话让张亮茅塞顿开,一下子不再郁闷了。
之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张亮成功的购买了一张假的机动车驾驶证。回家后给父母看,立马给他买了一辆面包车。所有手续办齐后,张亮拿到了车,之后就开始零零碎碎的接一些运送的生意,收入倒也渐渐地稳定下来了。
有一天,张亮照常开着车去送货,在途经一个十字路口转弯时,没有注意后方车辆,与一辆直行的电瓶车发生碰撞,导致电瓶车主倒地受伤。之后,张亮下车和伤者王女士协商“私了”,王女士看自己并没有伤到要害,且对方态度良好,于是同意“私了”,之后张亮给了王女士一些经济补偿便开车走了。
回家之后,王女士觉得走路脚很痛,想着今天摔了一跤,赶忙到医院检查,果然骨头出现了问题,要做手术。于是再次联系张亮要求赔偿,被张亮拒绝了,张亮认为两人已经“私了”,并且他也给了赔偿费用给王女士两人钱货两清,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最终,无奈的王女士报了警,警方调查后以涉嫌肇事逃逸罪将张亮抓获。
张亮却始终认为两人已经“私了”,自己不应再在承担后续责任,但是律师却告诉他,他们之间的“私了”并不作数,这是为什么呢?
律师365网站的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表示: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以及第十四条就规定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的事故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以上几种则属于法定不可“私了”的情形,而张亮与王女士的情况恰好属于第十三条规定中的第一种。张亮的驾驶证是买来的,属于无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所以他们两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处理。最终这起交通事故由警方介入调查,走正规正常的程序进行处理。
那么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与对方“私了”后反悔还可以报警吗?
律师365网站的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指出:一般情况下可以报警。
“私了”后又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立案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应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事故线索,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
但由于双方“私了”后,事故现场已不复存在,导致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此时可以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此来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并经两次调解无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律师365提醒大家,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不要着急,保持冷静,最好是选择报警处理,避免“私了”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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