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过户房子,却要丈夫的兄弟姐妹签字?律师这样说
王女士咨询,她老公去世几年了,前段时间她打算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她准备了材料到房管局,没想到房管局工作人告诉她需要丈夫的兄弟姐妹同意才能办过户。王女士这就为难了,她有疑问这房子是她和丈夫在婚后辛辛苦苦攒钱买的,丈夫兄妹三个,他们都没帮忙,为什么要他们签字呢?并且王女士和丈夫的弟弟妹妹一直关系不好,已经几年不联系了,所以这个字可不好签。
下来我就来解答王女士的两个问题,第一,房子过户为什么要兄弟姐妹签字?第二个:如果弟弟妹妹不给签字,该怎么办?
第一问题:为什么要兄弟姐妹签字?
王女士丈夫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王女士的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和王女士三个人继承。也就是王女士和公婆各能继承房子的六分之一。去年公婆相继去世了,本该由公婆继承部分转由子女来继承,在法律上这叫转继承。这就相当于丈夫的弟弟和妹妹总共对房子享有了三分之一份额。
所以王女士如果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自然需要他们的同意。类似情况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王女士按照市场价买断对方可以继承的份额,比如房子市场价600万元,王女士就需要给弟弟妹妹各100万,房子就可以过户到王女士一个人名下。另一种方式是房子上登记三个人的名字,王女士占三分之二,弟弟妹妹各占六分之一,一人一个房本。几个人共有房子,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所以这种处理方式比较少。大部分还是按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二个问题,如果弟弟妹妹不配合签字怎么办?
上面解释了,弟弟妹妹对房子占有一定的份额,如果他们不配合签字,王女士可以遗产继承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按照法律继承以上面分析的两种方式分割房子。
您明白丈夫去世,妻子过户房子为什么却需要丈夫的兄弟姐妹签字了吗?
接下来有个问题我们来思考,假如房子本来就登记在王女士名下,在丈夫去世后,王女士能擅自把房子卖掉吗?答案我们在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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