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几个国家的法律,你会不会觉得能离婚也是件幸福的事?
两口子闹矛盾,就要离婚,简直成了现代人的惯常反应,甚至不少人以为过不下去就离婚是天赋人权。
可是要是在这两个国家,你就不能想离婚就离婚了。
因为他们的法律禁止离婚!
第一个国家当然是梵蒂冈。
众所周知,这是一个宗教国家。当然,说是个宗教城市也行,因为这个国家只有0.44平方米,也就和天安广场的面积差不多。人口800多,绝大部分是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和修女。
天主教的教义本身是禁止离婚的,而这个国家的人口组成决定了大部分人连结婚都不可能,更不用说离婚了。
如果说梵蒂冈禁止离婚没什么稀奇的,那另一个禁止离婚的国家你可能就想不到了。
因为这个国家面积几十万平方公里,人口上亿,也算是世界上数得上的人口大国了。
而且,这个国家就在亚洲,还是我们的邻居。
他就是菲律宾。
菲律宾也是天主教国家。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就禁止离婚。后来美国短暂的殖民统治期间,也曾经允许离婚。
想不到的是,菲律宾1946年宣布独立,1950年就颁布了《新民事法》,禁止离婚,仅允许“合法分居”。
过不下去了?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不在一起可以,但想再婚也是不可能的。
因此,大部分过不下去的菲律宾人只能各找各的情人了。可以说,菲律宾是世界上婚外情最多的国家!
菲律宾人难道没有争取过离婚的权利吗? 当然争取过!菲律宾多个妇女组织曾经提出过离婚法案,希望能够合法离婚。
最近的一次是2018年,菲律宾《绝对离婚法》在众议院通过。但该法律至今还没有在参议院通过,无法生效。
事实上,除了这两个国家,还有不少国家之前也是禁止离婚的。
最近的一个是欧洲的一个小国,马耳他。
这个欧盟小国人口只有40万,95%是天主教徒。直到2011年才通过全民公决,允许离婚。
再往前则是一个比较有名的国家了,智利。
这个南美洲国家直到2004年,才废除了《禁止离婚法》,正式允许离婚。
在此之前,智利人想再婚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非法姘居,另一个是“想办法”让法院宣布之前的婚姻无效。
最常见的宣布无效的方法是找四个证人,证明自己之前的婚姻登记地址错误,然后说服法官宣布自己的婚姻无效。
智利是拉美地区腐败率最低的国家,法治清明。但不少智利人都通过这种方式宣布婚姻无效,法官也对此心知肚明。
由于这种方式需要支付高达380英镑的诉讼费用,相当于当地人三个月的最低收入,而且还有无法宣告婚姻无效的风险,因此通过这种方式事实离婚的绝对人数并不多。
据统计,在允许离婚之前的2001年,智利的新生儿中,有39%是非婚生育。
另一个比较有名的禁止离婚的国家是爱尔兰。
有一段时间,网上曾经谣传爱尔兰禁止离婚,婚姻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期限,期限届满,婚姻终止。但事实上这是根本不存在的。
爱尔兰在1996年就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删除了禁止离婚的规定。在这之前和之后,都没有可以约定婚姻期限的说法。
不过爱尔兰离婚难是真的,需要过去5年双方分居4年才能达到离婚条件。
在我国法律界比较有名的一个案例是禁止离婚的国家阿根廷
1984年,由于当时阿根廷不允许离婚。有一对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夫妇闹离婚,要求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协议长期分居,请求中国大使馆执行。我国最高法院就此专门下了个函,说这对夫妇的“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
不过到了1987年,阿根廷就允许离婚了。
最后,我们国家是什么时候允许离婚的呢?
答案是一直可以,在唐朝就有三种离婚制度——休妻、和离、义绝。
休妻不用说了,和离就是协议离婚,义绝是指一方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奸等行为而被强制离婚的形式。
当然,允许离婚和离婚自由是两回事。
事实上解放前,妇女想离婚是很难的。
解放后,我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制定前对是否允许自由离婚还产生过激烈的争论 。
反对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在农村,离婚自由后,触动一部分农民的利益,使他们成为反对派;二是担心马上要进城了,许多干部以“离婚自由”为名,抛弃农村的原配。
但当时的中央妇委代理书记邓颖超坚持说:“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最终,离婚自由被写入了1950年的《婚姻法》。
而这一年,禁止离婚也写入了菲律宾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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