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患病男子离婚后发现被感染,起诉男方要求赔偿|案例分析
法律人2023-05-31 15:48:241阅
2017年7月,张三(女,66岁)与李四(男,74岁)经人介绍后恋爱。期间,原告得知被告可能患有某传染病,遂有意终止恋爱关系。
同年7月19日,被告向原告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8月14日,两人共同进行了体检,明确知晓男方患有传染病。9月2日,两人登记结婚。结婚当日,张三将出具给李四的借条撕毁,称:“都是夫妻了,要什么借条?”当晚,张三离开李四家,两人未继续共同生活。
9月30日,张三起诉李四要求离婚,后经法院调解离婚。半年后,张三检查发现自己也得了该传染病,遂起诉要求李四赔偿其治病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000元。
(本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部分内容在不改变原有法律事实的基础上有改动,请勿对号入座。原判决结果在文末公布)
一、张三在婚前向李四借款50000元,婚后撕毁借条的行为,因李四并未明确表示放弃该笔债权,故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仍然成立,张三仍需向李四偿还借款。
二、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赔偿的案件,属于侵权案件。
李四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成立以下前提:1. 张三现患有的传染病系李四所致;2.张三患有传染病存在损害;3 李四对张三患感染传染病存在过错。
在这里,因1、2这个两个前提属于事实问题,故不讨论。
我们讨论第三点,李四对张三患有传染病是否存在过错。
从法律上来说,患有传染病本身并非过错,仅其存在故意隐瞒其患有传染病时存在过错。而本案中,张三在婚前已知晓李四患有传染病,却仍然同意与李四结婚,故张三对李四患病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把婚姻当成交易的手段,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勇气,这就叫“愿赌服输”。另外,患有传染病不是错,但是如果刻意隐瞒甚至去故意感染他人,就是错了,不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新冠病毒蔓延的当下,尤需注意。
原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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