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862

带您打一场民事官司(下篇)

法律人2023-05-31 17:02:270

四、最后陈述阶段

这是整个案件的结尾了,当事人总结强调自己的观点,一般原告会说:“请求法官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会说:“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阅读笔录签字

开庭时法官和当事人说话会有书记员做记录,现在有些法院条件比较好可以借助软件直接把话语转文字了。笔录非常重要,是法官做判决的重要参考。

书记员本应原话记录,但实际上开庭时很多的当事人喋喋不休的说个没完,好多与案件不相关的,还有一些人表达能力差,说来说去总不能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书记员做不到原话记录。并且难免有错误或者遗漏,要仔细检查。当事人对于已经记录的话是不能随意反悔的,所以笔录可以作为打其他官司的证据使用。很多时候开完庭,书记员或法官会催促当事人签笔录,不给核查的时间,这点儿一定注意,只要签了字,就视为认可,假的也就成真的了。

以上就是民事案件的正常开庭的流程。具体不同地方的法院和法官在具体表达使用词语方面可能不太相同,但是大同小异。

开庭程序说简单也很简单,法庭程序有法官主导,只要跟着律师和法官走就可以。但开庭程序要说复杂也很复杂,并且后果很严重。打官司的过程就像走一条不能回头的路,每段路需要做什么都是法律规定好的,错过了不能重来,最明显的就是举证,错过了举证期限,即便再有用的证据法官也可以不理会。我见过不少一审败诉的当事人案子输的很憋屈,事实和证据都没有问题,就是在程序上没有把握好。有时法官面对这样的当事人也着急,法官毕竟是中立的,总不能每一步都指导,告诉下一步该怎么做。

所以,在此建议广大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一定要重视法律程序,程序在某种意义上比实体权利更重要。

【本文章为张亚敏律师原创,烦请尊重智力劳动成果,如有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张亚敏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总部股权事务部副主任。电话:13911294781】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