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敢打!我不是窝囊废女婿!”公安机关:袭警,刑拘
湖北丹江口,男子王某老实内向,不善言辞,其妻子却性格强势,说一不二,因而男子王某是远近闻名的“妻管严”,有名的怕老婆的男人。
2023年新年刚过,正月初五,王某跟随其妻子一起回娘家拜年。
一年时间没见了,大家见面后都非常高兴,中午吃饭时,王某心情很好,和老丈人等一起喝了几杯。
饭后,大家则分散活动,各自凑在一起聊天的聊天,打牌的打牌,王某的妻子和其他人一起在打麻将。
王某则无所事事,坐在旁边观看。
期间,王某在其妻子后面,忍不住指指点点,“打这个、拆那个!”
其妻子不厌其烦,多次让他闭嘴。
过了一会儿,王某老毛病又犯了,出言说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王某的妻子突然转身,当着众人的面,给了王某一个大耳光。
“打人不打脸!”,众目睽睽之下,挨打后的王某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但又无法发作,只得在一旁独自生闷气。
晚饭时,本以为妻子会给自己道歉,安抚一下自己,见妻子仍不理睬自己,王某更加生气,喝起了闷酒。
晚饭后,借着酒劲,王某寻机和妻子娘家的其他人吵了起来,并且越吵越激烈,由此遭到了其丈母娘的狠狠责骂。
期间,见王某酒后发疯,样子非常可怕,有人报警了。
警察到达现场后,王某却突发奇想,想让警察把自己带走,逃避现实,同时酒壮熊人胆,王某对出警民警说,“袭警可能判多久?”
民警以为他喝多了,没有理睬,没想到王某却趁民警不注意,猛然出手,殴打出警民警。
酒后的王某哪是人民警察的对手,三两下,王某便被民警控制了,强制传唤到了派出所。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第二天,案件移送到了治安大队,酒醒后,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王某一五一十地供述了自己袭警打人的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律师说法】
本案男子王某,其行为涉嫌构成袭警罪。
袭警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或者使用枪支、管制刀具,以及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袭警罪,本质上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为了体现法律对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特殊保护,打击袭警犯罪行为,刑法特别将袭警行为单列,作出专门规定。
2020年12月,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正式明确了袭警罪。
对此,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袭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然没有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以上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案中,男子王某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已构成袭警罪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另外,袭警罪,根据以上规定,袭击的是正在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袭击没有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不构成本罪,按照法律的其他规定,行为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
答案是构成袭警罪。
辅警人员在民警的带领下,辅助执法,执行人民警察职务,履行人民警察职责,应视同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
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辅警,同样构成袭警罪。
事实上,在维护社会治安的执法一线,辅警和民警一样,都面临着相同的危险,可能会遭到同样的职务侵害,并不会因身份不同,有所区别。
因此本案中,王某袭击前来出警的民警,无论是袭击的正式民警,还是辅警,都不影响其涉嫌构成袭警罪。
首先,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如果行为人醉酒后,其违法行为,尚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犯罪的程度,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根据以上规定,予以处罚。
其次,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王某即如此,不会因为其酒后冲动,便网开一面。
生活中,很多人平时谨小慎微,中规中矩,但几杯酒下肚,便酒后失德,做出令人意外的事情来。
许多犯罪,都是酒精惹的祸!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所谓“酒壮熊人胆”,即如是此,因而,平时应该加强自律,保持清醒,对法律保持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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