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谭某一定要判死刑吗?
2019年7月3日22时42分左右,谭某醉酒后驾驶玛莎拉蒂越野车与路边停放和正常行驶的多辆轿车刮擦后逃逸。后又与王某小型轿车追尾,致使2人死亡。后谭明明等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该案于16日上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部分网友喊话,必须判死刑,不可饶恕。
山东成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部分网友大喊,判轻了,最少应当判十年有期徒刑。
得饶人处且饶人,法律主要是惩戒和警醒作用,尽量慎刑少杀,宽严适中最好。中国传统上历来有重刑主义倾向,应该予以客服,客观看待。
重刑主义并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依法处罚,罪刑相当是法治社会应当具备的基本理念。依据谭明明的行为,其依法若当判死刑,就判死刑;田某依法当判十个月就判十个月,而不是一味追求重刑,这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我们将视线拉回孙小果案。孙小果第一次涉案被抓,虽然判刑,却从未收监执行。紧随其后,累犯重罪,但刑期未满又在外逍遥,多次未有依法接受应有的惩罚。如果第一次他就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或许后面的孙小果将要改写。虽然大家称之为恶魔,但他确实是凡人之身,刑罚对他一样具有威慑力,否则他出狱后就没有必要改名换姓了。之所以孙小果能够屡教不改,肆意妄为,并非是刑罚不严,而是因为他每次都可以幸运的“漏掉”。
只靠严刑峻罚是难以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的,朱元璋的刑罚不可谓不严酷,但最终还是治标不治本。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其崇尚严刑峻法,经常法外施刑,创设了骇人听闻的“剥皮实草”的酷刑,但贪官就像白居易笔下的“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以至于晚年的朱元璋感叹:“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一拨,晚上又生一拨!”。
对于犯罪分子而言,犯罪成本和被处罚的几率相比,他们更关注被处罚几率,其最终的决定通常是经过博弈后的结果。
疏而不漏不但会让奸恶之徒惧于法网难逃而不敢实施恶行外,也会让整个社会感知法律实施的公平,减少社会当中的不满和怨气,促使大家自觉守法。
日本著名刑法学者藤木英雄曾经指出的:“刑罚就像既能治病,又有相当剧烈副作用的药物一样,使用方法错误,岂止不能治病,反而能使病人丧命。把法律看成工具,从而可能使人们失去对法律的敬仰和信赖。
法律实施的重点不在于严酷,而在于依法处罚,疏而不漏。 当然,疏而不漏并不代表放纵犯罪,罪刑相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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