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女子梁某妍被限期离境,她一定会离开吗?(原创)
梁某妍,女,47岁,澳大利亚籍,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职员。3月14日由首都机场入境进京,工作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15日下午,按照隔离规定本应在租住地居家观察的梁某妍,未戴口罩在小区内跑步,且不配合工作人员劝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后,其所在公司将其辞退。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在公安机关作出限期离境的处罚决定后,梁某妍是否必须离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第六十四条 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其他境外人员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
其一,梁某妍虽为华人,但其已加入澳籍,所以在法律上已经成为了外国人。故此,称其为澳籍华人。基于对等原则的前提下,外国人与中国人在民事经济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但并非相同待遇。所以,加入外籍的华人并不比国人高一等,在某些方面的权利可能还低于国人的待遇。
其二,限期离境不适用于本国公民。既然梁某妍是外国人,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处以限期离境。限期离境国外运用的较多,有时甚至会滥用。譬如,2016年,部分中国留学生就被指疑因影响英国人就业而被英国政府限期离境。
其三,限期离境是基于其不遵守中国政府关于新冠肺炎期间的相关工作规定,与其是否有症状并无关联。其实,外国政府关于瘟疫期间也有很严格的规定,一样样遵守。
其四,若梁某妍甘愿接受该行政处罚,那就自觉在公安机关限定的期间内离境;若梁某妍不接受该处罚,拒不离境,则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将其遣送出境。
其五,若遣送出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其是否要离境则最终取决于复议的结果。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梁某妍被限期离境,并不意味着她必须离开。她仍有法律上的救济措施和渠道。
限期离境尚有再次返回的空间,而若被遣送出境,那今后最好就断了这个回国的念想吧。中国抗击新冠肺炎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果,与我们的巨大付出密不可分,我们不能让辛苦付之一炬。世界各地华人,祖国的怀抱永远向你们敞开,但归国后你可以“皮卡丘”,千万别“巨婴”。归国华人及取得入境许可的外国友人我们都表示欢迎,但任何人必须遵守我们的规定。否则,哪怕你是特朗普我们也绝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