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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武汉社区“演戏”的背后-严防不当行为侵害群众利益(原创)

法律人2023-06-02 04:56:180

据环球网报道,2月18日起,武汉各区超市不再面向个人销售,由街道、社区定期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组织生活必需品统一采购。2月22日发生了一名女业主声讨武汉某超市针对不同小区发布“AB阴阳套餐”、捆绑销售,套餐价格高,社区与业委会沟通不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之后,被吐槽的超市取消了所有套餐售卖,江岸区对社区前期工作中的不足向居民诚恳致歉。

街道办或社区统一采购必需品,并非是一种普通的委托代理关系。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人民群众居民应当予以配合,无可厚非。无论是社区还是小区物业,本人倾向于认为其是代表国家在防控疫情期间对于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管理和服务行为。

统一采购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正常时期的“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当然现今纯属无奈之举。群众只能列举需求清单而无法决定商家和价格,和商家的对接也须由社区或小区物业完成。虽然,群众可以反映有关意见,但如果不被接受或者被忽视,最终也只能被迫接受。

即使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应当是没有太大缺口的。这时,采购人就拥有了较大的话语权。因此,从哪里购进,以什么样的价格购进,采购人就可能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此种情况下,比较容易滋生腐败毒瘤。商家为了能够入选或者尽可能提高商品价格,不排除会发生与采购人“勾兑”的风险,从而侵害群众的利益。

成立采购委员会或者采购工作小组,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工作机制中应有小区业主代表、社区志愿者代表并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对于商家的商品报价应当组织人员进行摸底和询价。对于国家限价或者价格过高的物品,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及时调处。对于商家以及价格的确定,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通报,认真听取反馈意见。相关部门实时发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对于商家和采购人来说,具有价格的指导和参考价值。政府对社区的该项工作应实行动态监控,建立投诉和追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最后,预祝所有奋战在一线的女英雄们“女神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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