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善待拾荒老人-尊重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原创)
央视网新闻报道,2月28日,一段“天津红桥区彰武楼小区拾荒老人遭暴力执法”视频刷爆网络,引发广泛质疑。短短约一分钟的视频,老人被多次拖拽、推搡,甚至抱摔在地。
于是,网络舆论铺天盖地而来。
拾荒老人所遭受的“特殊待遇”,不忍观看完毕,虽然视频并不长。我看到的是老人无助的身影。
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着歧视所谓的“弱势群体”现象。今天我要为他们正名:他们并不弱,他们只是职业状况、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处于劣势而已,但是人格是平等的。
比如通常说的“农民工”这个词,我就不喜欢。工人就是工人,贴上农民的标签,就从主观上先把他们列入了“弱势群体”。
为什么他们会是“弱势群体”?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其一是心理暗示作用,大家都说他是,久而久之可能真的自己也以为自己是了。譬如某人老是想着我感冒了,感冒了,或者真就感冒了。其二,我们法律制度是好的,但是某些歪嘴和尚念歪了经,存在不同对象不同对待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禁止任何人、任何机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或者侵害他人身体健康。
弱势群体既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习惯形成的概念。从事这些所谓弱势活动的人不一定真的很弱,弱势和从事的活动并无必然关联。联想到前几天的个别执法人员随意殴打不听指挥的人员,随意破坏他们的财产,这个时候,这些打麻将的人也弱势,难道不是吗?谁能确定打麻将的一定是农民工呢?
我反对称呼从事某活动的人员为弱势群体,因为每个人在社会上可能扮演多从角色。譬如,韩红可以是歌唱家,也可以是慈善家。所以拾荒并不弱势,关键是谁来拾的问题。无论从事什么活动,无论他是谁,都应得到平等的待遇才是正理。即使他违反了规定,应当受到惩罚,那也是得以法律的名义、法定的程序去实施才行。
我们经常倡导善待动物、善待植物,那就更应该善待人。
人,生而平等。
请善待拾荒老人-尊重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