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不是你妈!医学方式怀孕,生母和卵子提供者,谁才是亲妈
#法律人举案普法#
一个是十月怀胎生下了我,一个是卵子提供者,具有血缘关系。
两个妈妈,到底谁才是亲妈?
近日,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之间争夺孩子抚养权纠纷案,法院一审宣判了,孩子由生母抚养,更为合适。
小提与阿美均为女性,二人是一对同性伴侣。2018年两人相识后约定,由小提提供卵子和购买精子,阿美负责怀孕生产。
2019年3月,双方按以上约定,去生殖负责机构接受了人工生殖服务,阿美成功怀孕。
2019年12月,阿美在厦门某医院产下一女婴,将其登记为自己的女儿,并拒绝小提接触孩子。
事后,小提向法院起诉,称自己提供的卵子,和承担的购买精子的费用,阿美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自己才是孩子的母亲。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小提是孩子母亲的诉讼请求,认定孩子由十月怀胎生下孩子的阿美抚养。
判决下达后,小提不服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同性伴侣之间人工生子,孩子抚养权归属,在我国法律上,尚属空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本案也属首例,二审法院最后如何认定,具有特别的意义,在此,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法理人伦,谈谈看法。
目前,孩子尚在哺乳期,由经过十月怀胎,生下孩子的阿美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同时,论对孩子的感情,经过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阿美,自然要比小提更深。
因此,本案中,孩子由阿美抚养,更为合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便是以没有血缘关系为前提,而确认父母子女合法成立的法律规定。
因此,没有血缘关系,认定母子关系,不存在法律上障碍。
另外,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也是目前法律认可的确认母子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
本案中,即使小提和孩子具有血缘关系,是孩子生物学意义上的母亲,法律也没有规定其必然对孩子具有抚养权。
现阶段,特别现实的一个问题是,孩子出生后一直由阿美照顾,现未满周岁仍需母乳喂养。
因此,本案中,在小提和阿美,双方都主张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从孩子的角度出发,选择阿美作其抚养人,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当然,最后二审法院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
对此,你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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