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劝阻小孩引发“互殴”,当事人拒绝和解!律师:警方处罚得当
广州普法
“五一”期间
一名女子乘坐高铁时
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
遭到对方家长掌掴并进行反击
事件引发大量关注
近日
当事人最新发声表示:
“坚决不和解,不要赔偿
已在申请行政复议”
高铁上制止“熊孩子”
女子遭家长掌掴后还击
据了解
事件发生在5月2日夜间的
C6276次列车上
女子在网络上发布视频表示
2日晚她独自乘坐高铁
在其后排坐了2个大人3个小孩
列车行进过程中
后座小孩撞了很多次椅背
女子无法忍耐后回头制止道:
“不要撞椅背了
要有礼貌一点哦
家长也不管一下”
孩子母亲却愤怒回击称
孩子还小
不至于说孩子
随后
孩子的父亲也开始辱骂女子
女子自己也骂了回去
双方发生口角期间
列车工作人员
虽及时赶到进行调解
但孩子母亲还是在争执中
扇了女子一巴掌
随后女子也进行了还击
视频显示
在争吵过程中
一位东北口音的男乘客
在发生肢体冲突后站了出来
怒斥带小孩的家长
“有小孩并不代表有理”
“三个人对付一个人”
“当着孩子的面这么吵”
该男乘客逻辑条理清晰
声音铿锵有力
获得了周围乘客的掌声
事后
小孩的家长报了警
5月2日晚11点
女子被传唤至四川省江油市
某派出所做笔录
当事女子在网络上
发布的视频截图
女子最新发声:
已在申请行政复议
5月3日
女子称在做笔录的过程中
向警方提供了手机上的视频
作为证据
该博主发布的信息显示
其“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
只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5月4日
女子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
警方依法对其处以
200元的行政处罚
而对方则被处以
5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7日凌晨
当事女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
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
她觉得
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
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
那以后谁打一巴掌
都可以和解了事
这样的结果她说服不了自己
当事女子在网络上
发布的视频截图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
根据公安部网站
今年3月发布的
《关于依法妥善办理
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出:
准确区分正当防卫
与互殴型故意伤害
律师:警方处罚合理合法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认为,这起事件,从很多网友的角度来看,这名女子可能有些无辜,她先被“熊孩子”侵扰,而后又被对方家长扇耳光继而还手,而且她是一个人面对对方多人,很容易唤起大家的同情。
但是,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方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叶桢觉得这位女子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有这种遭遇,更好的选择是寻求帮助,比如求助乘警、列车员等在列车上维护秩序的这类人员,而不是以暴制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极目新闻、齐鲁晚报、公安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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