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色、骗财系列案的“大师”栽了!愚昧无知者醒醒吧
“你女儿色魔缠身,破解之道,是和我睡觉!”
一女子身体不好,体弱多病,其母亲托人请来“法师”作法,之后对她这样说。
后来,该女子为了“祛病”,按照“法师”的安排,“同意”了其用发生性关系的方法“驱魔”的要求。
以上是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则奇葩案例,它是广东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刚刚办理结束的一起刑事案件。
洪某称自己法力不够,便介绍“法师”吕某给女子金某做法事。后吕某说女子金某“色魔缠身”,以需发生性关系为由强奸了金某。
对于该案,吕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如何理解女子金某的“同意”呢?
本案中,所谓的“法师”吕某,其行为无疑是构成强奸罪的。
这类神棍,利用封建迷信,诱骗、强奸妇女,在旧社会比较多见。
这种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是构成强奸罪的。
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被告人吕某,与受害女子金某发生性关系,是得到了女子金某的“同意”了的。
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女子金某的“同意”,是基于被蒙骗,误认为可以治病的情况下而作出的,它是在被欺骗后,主观上发生严重误解,违背其真实意思的状态下作出的。
如果不是受骗,她的真实意思是不会同意的,因此,这是违背其意志的。
吕某的该行为,符合刑法规定中的其他手段,依法构成强奸犯罪。
因此,吕某的行为,依法构成强奸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你厉鬼缠身,阳寿将尽,如不化解,三日之内,必有血光之灾!”,佳木斯某小区内,“大师”正对受害人罗某某煞有介事地说着。
深信不疑的罗某某,连忙请求“大师”大发慈悲,帮助化解,先后被骗去11万多元。
谁知道,收到钱后,一转眼,“大师”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意识到被骗后,受害人罗某某马上报了案。
前不久,冒充“大师”行骗的犯罪嫌疑人卢某,被佳木斯警方抓获。
经审讯,卢某交代,2020年6月至7月之间,他以续命延寿、商铺转运、积福积寿等名义,共骗取罗某某11万多元。
如今,涉嫌诈骗犯罪的卢某,已被刑事拘留。
利用封建迷信,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这在旧社会比较多见。如今,随着教育的普及,科学的发展,类似的骗局基本很少见了。
嫌疑人卢某的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本案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获取被害人罗某某的信任,采取欺骗的方法,使罗某某信以为真,误认为自己“有灾难”,确信其能够化解,可以替自己延寿续命,因而“主动”给其转钱,构成诈骗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独有偶,类似的另一刑事案件中,犯案人却认为自己体内住着另外一个人的灵魂,自己被别人的灵魂附体了。
不管是戏精也好,还是真的认为自己体内有两个灵魂也好,在法律面前,都得现出原形。
“我被强盗的灵魂附体了,钱是他偷的,不是我!”
审讯室里,刚刚抓获的小偷,这样回答警察的讯问。
说完不久,他眼睛一闭,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还不停地呻吟着。
这下,把办案警察吓坏了,赶紧联系救护车,把他送去医院检查。
然而,医院检查结果,他什么病都没有!
这不是小说故事,也不是电视剧情节,而是真实的案件,这是前不久浙江杭州警方侦破的一起盗窃案。
案发时,嫌疑人男子汤某在街上走着,发现四下无人,便来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前,迅速拉开车门,钻进车内。一阵翻箱倒柜后,下车快速离开了现场。
不久后,警察通过监控视频等将汤某抓获。
初次审讯时,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当办案警察再次提审,面对医院的检查结果及其他证据时,汤某无言以对,交代了其为逃避处罚,编造了以上谎言,并躺在地上装病的所有情况。
据汤某审讯时交代,他还不止这一次作案。
很快,汤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一、本案中,汤某的行为,依法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一般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数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如果汤某患有精神病,作案时患病的,依法可不负刑事责任。
汤某是否有精神病,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鉴定。
如果经鉴定,他确实属于精神病人,且作案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则汤某对其盗窃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三、如果汤某经鉴定,属间歇性精神病人,但其在作案时,尚未丧失行为能力,那么,他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但是从本案情况来看,汤某是正常人,没有精神病,其行为都是装的,其目的是意图逃避处罚。
无疑,这是徒劳的。
总结
利用封建迷信,骗色、骗财,这在旧社会比较常见。如今,随着教育的普及,科学的发展,类似的骗局基本上很少见了。
但是,仍然还是时不时有人上当受骗,本文特选取了这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作普法宣传,以帮助人们提高警惕,避免入坑,人财两空。
我是周律师,无偿普法,欢迎关注,一起以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