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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富二代”,骗色不骗财,算诈骗吗?

法律人2023-06-02 16:28:180

以为即将嫁入豪门,没想到“富二代”男友的天价彩礼,差点让她坐牢。

姑娘小芳到银行取钱,工作人员让她等一等,没想到的是,一会儿后,她等来的不是钱,而是警察。

原来,小芳姑娘相恋了三年的“富二代”男朋友贾某,在其催促下,向小芳姑娘求婚了。

当天,贾某还给了她一张2100万的存单作为彩礼,他说,这三年你陪着我,辛苦了,这是我的个人存款,就当我们结婚的彩礼吧。今后,我会对你好的。

这一下子让小芳姑娘喜出望外,眼看就要嫁入豪门了,她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

第二天,小芳姑娘便来到银行,打算把这笔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里。

银行工作人员接到存单后,随即发现了异样,连忙给值班经理请示,给经验丰富的员工查看,马上发现了破绽,并立即报警。

闻讯赶来的警察将小芳姑娘带走协助调查。

后来,根据小姐姑娘的陈述,警察将涉嫌伪造金融票据的贾某抓获。

直到此时,小芳姑娘才明白,其所谓的“富二代”男朋友,是假的,足足骗了她三年。

一、本案贾某伪造2100万巨额存单,是什么行为?

本案中,贾某虚构事实,伪造根本不存在的巨额存单,并且在伪造后,将存单交给其女友使用,依法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贾某伪造的存单数额特别巨大,他将面临十分严厉的刑事处罚。

二、本案中,小芳姑娘构成犯罪吗?是否属从犯?

本案中,小芳姑娘在使用伪造的存单,去银行取钱时,并不知道该存单是伪造的,她不知情。

同时,小芳姑娘也没有参与贾某伪造存单的犯罪,因此,小芳姑娘不构成犯罪,不属从犯。

三、本案贾某自称“富二代”,欺骗小芳姑娘三年,构成诈骗罪吗?

不构成。

三年里,小芳姑娘和贾某谈恋爱,即使双方发生性关系,也是自愿的。

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不包括性

,贾某以欺骗的方式,获取小芳姑娘的信任,同其谈恋爱,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构不成诈骗罪。

我是周律师,无偿普法,欢迎关注,一起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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