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骗钱,卖卡“躺赚”!男子屡教不改又被判刑
一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判出狱后仍不知悔改,利用陌陌社交软件冒充女性“谈恋爱”骗钱,又靠卖银行卡“躺平”赚钱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朱某,今年32岁,家住农村。2022年1月至5月,朱某通过手机陌陌社交软件,修改性别等相关资料,冒充年轻女性,认识了被害人张某。“网恋”中,为取得张某的信任,朱某将其前女友照片发给张某,并谎称自己是在某单位上班,骗取张某的信任后两人互加微信。此后聊天中,朱某以急需用钱、没有生活费、打麻将输钱了等各种理由,向张某诈骗钱款共计3.5万余元。
“不用付出劳动,只要把银行卡出售,每张能获利500元。”面对不劳而获的巨大诱惑,2021年10月,朱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到江苏省某地办理3张银行卡,后将其名下4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人民币2000元。截止案发,朱某出售的银行卡进账资金达503万余元。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具有坦白情节,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朱某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有风险,交友须谨慎。”承办法官提醒,在互联网盛行的时代,网恋或许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对方是一见钟情的美女,还是只惦记金钱的骗子?不好验证。因此,网络交友要慎重,切不可轻信其甜言蜜语,尤其是在涉及金钱往来等方面更要保持警惕,一旦受骗应立即报警,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当前互联网诈骗频发,广大群众要对网络诈骗提高警惕,勿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迷惑双眼,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出租给他人,这些行为可能会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从而引祸上身,面临牢狱之灾。
(通讯员: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