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火锅被拒,妻子生气跳车身亡!丈夫被控过失致人死亡,法院这么判……
广州普法
因执着于想吃火锅
妻子与丈夫发生了争吵
谁知愈演愈烈
气急的妻子
竟然在行车途中突然跳车
最后不治身亡!
而丈夫也因此被告上了法庭
……
近日
上海法治报就报道了
这样一起让人唏嘘的案件
因“是否吃火锅”发生争执
怎料妻子纵身一跃跳车而亡
2020年9月的一天,王某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一直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某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某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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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后排的李某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带自己去吃火锅的想法,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车!
王某发现妻子跳车,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但医生到场后发现,李某是头部落地,所以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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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律师:
丈夫认罪态度良好
应可减轻处罚
法庭上,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王某发现妻子跳车后进行及时抢救等待救援并报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且,本案的发生李某有重大过错,李某因为想出去吃火锅而拒绝看望女儿才引发本案。她突然跳车后王某始料不及,并且及时停车急救,并拨打120为其争取宝贵的抢救时间。
王某从事发到案的全过程始终没有拒绝、逃避、抗拒,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积极与李某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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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王某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并承担起赡养义务,其岳父也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
此外,在案发前,李某借了27万的外债,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而王某不仅一个人担负起了照顾年幼女儿的责任,还一边打工一边偿还债务。
辩护律师提出,王某虽然过失致人死亡,但没有主观恶性。他是年老的母亲和年幼的女儿唯一的依靠,希望法庭能够判处王某缓刑,从而有利于他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尽快偿还被害人留下的巨额债务。
照顾家中老小和偿还外债
与本案量刑无关
法院“判二缓三”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认为,王某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事发后,王某的自首行为依法可减轻处罚。
但家里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顾、外债需要偿还等情况,与本案定罪量刑无关,本院不予采信。量刑时考虑王某与李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条链接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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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法治报、黔微普法等(封面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文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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