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买年花的市民请注意:这种花千万不要买!违法!有毒!
广州普法
近日
知名科普博主@博物杂志
发微博提醒:
不要买干枝杜鹃!
有毒,还违法!
微博全文如下:
每年一到这个季节有件事我们都会反复说,一到寒冬一呼号,堪比寒号鸟,那就是花市上的干枝杜鹃千万不要买。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干枝杜鹃还是卖家起的“干枝梅”“干枝桃”等花里胡哨的名字,它们大多都来自同一种植物,叫【兴安杜鹃】,也有小部分是兴安杜鹃的亲戚迎红杜鹃。它们目前尚未实现大规模的商业化栽培,所以市场上卖的基本都是野外直接砍回来的,做的是无本万利的生意。
兴安杜鹃在我国分布于东北地区,野生植株生长缓慢、生长周期长,即便人工栽培也仅能产出一些盆苗,基本不可能作为一种售价低廉的切花大量供给市场,所以有些商家号称“人工种植”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2021年9月份开始,兴安杜鹃正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也就意味着采伐和销售兴安杜鹃在如今都有触犯法律的风险,科普博主们每年呼号着让大家别买干枝杜鹃也成了真正“有法可依”的行为。
除此之外,兴安杜鹃的花还有毒,花药的毒性尤其大,放在屋里对人和宠物都未必安全。
所以请告诉你的亲戚朋友父母长辈,无论是从保护野生植物、遵纪守法还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角度来说,都一定不要购买干枝杜鹃。它们最好的归宿,就是东北大地的白山黑水之间。
什么是“干枝杜鹃”?
每年冬天临近春节之时,一种号称能枯木逢春、见证奇迹的干枝花就会偷偷摸摸现身于各大网络销售平台。
商家给它起了很多个名字,干枝杜鹃、干枝花、干枝鲜花、干枝梅花、干枝桃花……却独独不敢用它真正的名字——兴安杜鹃。即使是在商品详情页,你也看不到它本来的样子。直到翻至买家评论区,你才能看到它本来的样子。
资料图片 图源:新华社
兴安杜鹃还有一个大家更为熟悉的名字——金达莱,“金达莱”是朝鲜语的音译,包括了兴安杜鹃及一些近似种类。
兴安杜鹃的花期是每年的5-6月份,因为生境酷寒,所以在前一年寒冬来临之前,其花朵就已经完成了孕育,并进入休眠状态来度过寒冷的冬天,直到春暖之时尽情绽放。
资料图片 图源:新华社
春节前采摘的兴安杜鹃枝条,其上的花蕾早已发育完毕,正处于休眠状态,此时只要温度适宜、水分充足,利用自身存储的养分,勉强可以维持花朵开放,这就成了商家口中所说的“枯木逢春”。
可是和直接长在原生地的兴安杜鹃不同,这些枝条虽然也开了花,却不能授粉结果,只会养分被耗尽变成真的“干枝”,被随手扔进垃圾桶里罢了。
野生兴安杜鹃
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野生兴安杜鹃遭到了疯狂的滥采滥伐,资源急剧减少。
大家应该知道,寒冷地区的植物生长十分缓慢,据分析,这种卖到消费者手上的枝条就已经生长了七八年之久,因此,野生兴安杜鹃资源一旦遭到破坏,恢复起来将十分漫长和困难。
资料图片 图源:新华社
人们很快就意识到了这种危害,一些植物保护专家和科普作家通过媒体纷纷呼吁要保护野生的兴安杜鹃。
也正是这种背景下,2021年9月,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新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已将兴安杜鹃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律师说法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金剑南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规定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指的就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并且,《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野生兴安杜鹃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收入列为二级保护植物,商家非法采集售卖野生兴安杜鹃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有主体资格,销售商品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平台若不屏蔽、断开链接,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最后,金律师提醒,不要购买野生干枝杜鹃,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网友:
漫山遍野的花
比插在花瓶里更好看
最近
各位市民在买年花时
尤其要多留个心眼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羊城晚报、成都商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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