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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子谎报被“强奸”,这玩笑可开大了!

法律人2023-06-03 08:06:140

110”是报警电话

也是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警务资源

恶意拨打或者报假警

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近期,却有一名女子因醉酒

闹出啼笑皆非的一幕

2月21日晚,林区公安局松柏派出所

接到指挥中心指令

称一贺姓女子报警被他人强奸了

民警迅速前往报警地点

在没有找到当事人的情况下

民警多次拨打报警人电话

但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民警通过周围走访调查和视频侦查

始终未找到当事人

22日上午,民警拨通贺某电话

贺某表示由于前晚喝酒太多

意识模糊就打了110慌称自己被“强奸”了

民警找到贺某后

查看贺某手机

发现贺某确有与指挥中心时长5分钟通话记录

后经调查核实

贺某行为属于谎报警情

2月22日,林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贺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五百元的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何正确使用“110”

110报警服务平台受理范围110是公安机关受理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报警服务平台,受理范围为: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公共设施险情、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的紧急求助;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来源:平安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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