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二次处理变质食品
法律人2023-06-03 12:25:270阅
发臭隔夜肉洗了再卖
每天备货先处理头天的隔夜肉
用变质肉铰馅灌香肠
“最后那些臭的没法用的怎么办?”
“铰肉馅、灌肠。”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昨天的都铰肉馅啊?”
“不能都铰啊,你也得挑不好的。好的肯定不能铰啊,还行的就放九块九那一堆里卖。”
这是新京报记者6月下旬在大润发超市济南省博店暗访时,与自营肉品销售人员的对话。在这里,店员每天备货时最先处理的就是头天未卖完的隔夜肉:不新鲜、味不大的作为9.9元一斤的特价肉卖;臭味明显的冲洗去味再上柜台;发臭变质无法处理的,直接铰馅儿或灌香肠。
无独有偶
明星火锅店火凤祥
发现其售卖变质食材、生菜回收重复使用、卤汤发酸,个别店铺违规严重。
不禁令人担忧
如果销售二次处理的过期食品
致人食物中毒
谁来承担主要责任?
下面让我们
从《民法典》的角度看一看
内容来源:新京报、内幕纠察局微博、内蒙古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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