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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所未闻!开车撞坏了树,竟要赔精神损失费?”法院:酌情支持

法律人2023-05-03 17:08:550

货车司机为躲避障碍物撞到了路边的一棵树,法院竟判决其赔偿精神损失费,其背后原因是什么呢?

原来,货车司机马某撞坏的树,是一棵树龄超过500年的古槐树,不仅受到国家保护,更陪伴着村里邢氏家族祖辈人的成长,承载着祖辈人深厚的情感,是整个邢氏家族的精神寄托。

经过交警大队的现场勘察,得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对此结果,邢氏村民们对马某提出“赔偿古树的实际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对马某来说,该请求极具戏谑性,结果可想而知,以调解失败告终。

随后,邢氏家族共27户村民向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并给出了充分的事实与理由,即该古树为邢氏家族心中世代的“神树”,马某毁坏了该“神树”赔偿损失是理所应当,除此之外,该古树庇佑家族几百年,更是世代村民的精神寄托,同时提交了古树名木录表明该古槐树树龄超过500余年,属于法律保护的古树。

综上,其严令马某赔偿实际损失及精神赔偿共计10万余元。

最终,经过评估公司对该古树价值的评估得知,该古树的实际损失为3万元。法院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树木价格评估表做出以下判决:被告马某赔偿原告邢氏家族树木的实际损失价值3万元;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交通费0.2万元;赔偿邢氏家族村民精神损失赔偿0.5万元,共计3.7万元。

对于该判决结果,大多数网友对此表示不予认同,引起广大网友热议的是“过失撞到一棵树,竟要赔偿精神损失费?为什么不做好保护措施呢?”该案判决从表面上看,仿佛并不能让人理解,多数人表达对司机的同情。

对司机表示同情的人认为:“本案被老马撞坏的百年古槐树,是当地邢氏家族成员共同的精神寄托”怎么证明呢?让人想起电影中9527的小强。并且反驳道假如是这棵树砸到了路过中的行人,这27个村民还会站出来赔偿吗?他们认为这是村民的敲诈。

笔者也认为,这个司机确实有点倒霉,自己为了躲避障碍物,撞上了树,自己还没有找到障碍物是什么原因,就被别人起诉了。

那么笔者从法院审理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处依据是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认定书对此次事故的认定得出,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主观为过失,抛开邢氏一族的情感寄托来说,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马某作为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货车司机,对于障碍物避让上,应当具有相应的经验,将树木撞坏属于重大过失。

经过有资质的鉴定公司评估,该树木确实生存了500余年,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

马某的行为导致该树木折断,属于严重损害行为,即使主观上为过失,但客观上马某存在过错,因此,对于判决赔偿树木实际损失3万元属于公正判决,不容置疑。

其次,是广大网友最为关注的一点,即撞坏树木却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判决是否符合法理呢?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83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上损害赔偿。

且该树木确被邢氏家族视为珍贵的“神树”,撞坏神树,使得世代邢氏家族失去了情感寄托,属于具有纪念价值的财产,因此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之物,原告有权请求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因此,在法理上,由于自己的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害,进行赔偿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少数网友提出邢氏家族对于如此珍贵之物未做好保护措施,同样存在过失。他们没有尽到保护的义务。

但是从树木毁坏的情况,以及货车的撞击力度来看,即使对该树木做了保护措施,也是无济于事。一样会被撞断。但对于古树的保护是不能缺少的。

并且法院在判决时,除去实际树木损失的3万元,并未对原告请求赔偿7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予以认可,而是考虑到马某主观上为过失,仅赔偿五千元即可。

故本案无论是从法理还是情理上来看,均为公平公正的判决。

该案到此终结,虽然马某进行了赔偿,但该树难以恢复,邢氏村民们精神也需时间来抚慰。

该案件的发生,给广大司机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更提醒了广大网友对于有特定意义之物要做足保护措施!避免珍贵之物的损失带来难以恢复的伤痛。

那么对于该案,大家还有什么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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