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342

光脚下水拍照?道歉!处罚!

法律人2023-06-04 08:16:520

广州普法

假期约上亲朋好友外出游玩

本是高兴的事

但有些游客为了一己私利

毁坏景观、破坏环境

不仅有失道德还涉嫌违法!

近日

有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

引发社会的广泛热议

网传视频中

九寨沟景区内的几名游客

光脚在水中嬉笑拍照

其他游客则站在水边游览

有不少网友表示愤怒:

“这可是世界自然遗产”

“水质被破坏了,

多少年才可以恢复?”

4名游客被行政处罚

并公开道歉

8月9日,九寨沟景区管理局表示,近日,九寨沟景区内游览的4名游客随意离开游览栈道、步道,下滩踩水。事发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联合相关执法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并在松潘县境内将4名游客找到。

经调查,4名游客的行为违反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六条,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4名游客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道歉。

《阿坝州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下列活动或者行为:开山、采石、挖砂、取土、采矿、开荒、修坟立碑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采石、修坟立碑等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按照要求恢复原状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代为治理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寨沟的水为何不能踩?

景区曾回应

至于九寨沟为什么不能下滩踩水和水下拍摄,九寨沟管理局曾于2017年作出过解释:

因九寨沟主要是水景钙华景观,人为的物体进入水体,会对钙华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并且无法自然修复。九寨沟的湖泊(海子)是贫营养水质,水体非常敏感。人为物体进入水体,将会使水体富营养化,导致藻类大量繁殖,水体沼泽化。

九寨沟景区营销处负责人表示,网传视频中游客脱鞋下水打卡拍照的位置为九寨沟景区箭竹海瀑布段。“肯定是不允许的,每个人都踩在水里的话,那个水就污染了,后面就没办法看了。”据介绍,景区讲解员随时都在提醒文明旅游,但仍然有部分游客不遵守景区规矩。

景区发文

呼吁爱护环境,文明旅游

事后

九寨沟管理局发文

呼吁爱护大自然

人人有责

景区表示

感谢广大网友朋友们

对景区的关注和爱护

后续,九寨沟景区

将多方位、多角度

倡导游客文明旅游

以良好的旅游环境

和人性化的景区管理

把更好的旅游体验

带给广大游客

你有去过九寨沟旅游吗?

或者你曾经遇到过

哪些不文明的旅游行为?

来评论区聊聊吧!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中国普法、广东普法等

*温馨提示:如果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留言与我们联系,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我们将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排处理。投稿邮箱:ycpf_sf@gz.gov.cn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