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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朋友的隐私写成文章“赚流量”,违法吗?

法律人2023-06-04 08:32:310

广州普法

中年丧父、遭遇诈骗、一夜暴穷

……

悲惨经历还被好友写成文章

成了网络爆文,流量“爆炸”

这是什么“天选”倒霉蛋?

电视剧《张卫国的夏天》中的主角

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剧中

由演员黄磊饰演的张卫国

从小在北京胡同里长大

虽然人到中年仍是剧院龙套

但他知足常乐

在自己的一方天地

日子过得悠然自得

父亲曾说

他们是“王族的后裔”

家里摆的瓷马

就是张爷爷从“宫里”

带出来的老古董

据专家所言其价值数亿

但让张卫国没想到的是

父亲在弥留之际吐露真相

自己只是个被太监收养的孩子

他们非但不是王族的后裔

居然还是“太监的后裔”

突然之间,父亲走了

张卫国的生活

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

更“悲催”的事还在后头

……

张卫国从小居住的四合院

产权竟然是别人的!

面对高昂的房租

张卫国想到了家里的古董瓷马

拿去给专家鉴定拍卖

专家却在收取了

七十万元“保证金”之后

“携马潜逃”了

四合院飞了,瓷马被牵走了

父亲不在了,家财也打水漂了

在这个悲痛的时刻

张卫国的好朋友

林宏年(刘奕君 饰)

又在他的伤疤上

撒了一大把盐

彼时

林宏年刚进入自媒体行业

正急需一篇爆款文章傍身

他将张卫国的离奇经历

写成了一篇文章《太监的后裔》

瞬间爆红

但这却给张卫国的生活

带来了诸多不便

“你凭什么说我爷爷是太监?

你凭什么说我把家败光了?”

那么,林宏年这种

未经他人允许

将他人隐私写成文章

并发表的行为

算侵权吗?

张卫国又该怎么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权益。

刘兆庆律师介绍

剧中,林宏年的行为,侵犯了张卫国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他擅自将张卫国不愿为人所知的隐私过往,编纂成文,并且发表,还在文中用“把家败光”这样的词汇,用歪曲事实的“文学加工”,给张卫国的社会评价带来了负面影响。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张卫国有权要求林宏年删除文章。如果遭到拒绝,则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要求林宏年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张卫国也可以要求相关平台,及时阻断文章传播,最大化地降低损失。

用朋友照片做表情包

也要慎重

好友之间相处要有分寸

越界行为不可取

朋友之间就算是开玩笑

也要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进行

剧集播出后

有网友提问

“那我把朋友的照片做成表情包

难道也算是侵权了吗?”

对此,王小晋律师表示

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如果恶意P图、大肆传播,哪怕“玩笑”的对象是好朋友,也是有违法风险的。

剧中的张卫国

尽管遭遇了各种倒霉事

还是能抬头向前看

乐观地面对生活

如果你是张卫国

你会原谅林宏年吗?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CCTV今日说法、光明网、广东普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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