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这种行为违法!
广州普法
近日,广州市卫健委发布《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对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措施以及对“代孕”行为的打击作出明确回应。
重点查处辅助生殖机构
超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自临床应用以来,为数以万计的不孕不育夫妇带来了福音。同时,违法违规现象近年来时有发生,危害群众健康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广州市卫健委表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涉及医学、社会、伦理、法律等诸多问题,属于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必须严格监管,规范实施。对于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广泛关注,亟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对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所采取的措施,广州市卫健委表示,将加强各部门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运营全方位,全链条日常监管。
健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严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的辅助生殖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督促辅助生殖机构严格掌握适应证,避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滥用。
同时,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辅助生殖机构超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重点打击未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整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探索建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信用制度,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司法判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布。
最后,将加强社会监督与宣传教育。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辅助生殖机构名单和项目,引导群众科学就医。通过多种形式受理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投诉举报,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代孕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如发现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中所指的代孕是怎么定义的?打击代孕是否具有合法性?
对此,广州市卫健委答复,从立法层面看,对“代孕”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从学理层面看,就是俗称的“借腹生子”。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市卫健委强调,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代孕行为在我国非常明确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违规实施代孕技术的,给予警告、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广州市卫健委指出,在当前的人口形势和国家政策下,本办法旨在建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滥用的监管机制,目的是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维护正常生育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本办法中的条款,是对现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再梳理,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的职责,没有新增任何禁止性、限制性、处罚性条款。
市民一旦发现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可通过拨打12320热线、12345热线,或者在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官网上留言,发送邮件、书信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本办法出台后,将制定具体方案,包括奖励额度、领取方式等,奖励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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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报道:
出生婴儿性别比高的医疗机构
将被重点监督
《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提出,在医疗机构及人员监管方面,卫生健康部门对出生婴儿性别比高、孕妇规避实名实人登记核实比率高、B超监测多排卵占比高和相关投诉举报频次高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监督名单,采取增加检查频次、约谈等针对性措施加强监管。
广州还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者
将追究刑责
《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还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孕产妇入院、产科产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环节严格执行“人证合一”的实名实人登记核实制度,坚决杜绝孕产妇、婴儿父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和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要加强急产入院管理,发现疑似“代孕”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未落实入院孕产妇身份核对制度,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由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查处。医师泄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档案信息,违反《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个人、机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南方都市报、奥一新闻、N视频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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