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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玩忽职守被判刑,孙志刚案: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

法律人2023-05-03 17:29:116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刻写在孙志刚墓碑上的这句话,也是为了纪念他以自己的生命付出推动了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

2001年,孙志刚从武汉科技学院毕业步入社会,意气风发的他决定要去深圳寻找机会,在当时大学生的还是有很高的含金量,在深圳工作没多久就被猎头挖掘到了广州工作。

当时广州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浩大的清查活动,根据当时广州的法律规定,外来人口没有当地居住证的需要办理暂居证,且需要按期缴费才能够在当地居住。

如果是“三无”人员,也就是没有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就会被当地派出所安排遣送回原籍。

恰巧孙志刚也是这么一位“三无”人员。由于孙志刚是一名外地大学生,自然没有暂住证。因为出门急促没有带身份证的他,就被带到了派出所。

孙志刚又和当地公安局人员存在过冲突,所以当地派出所不愿意为其提供身份证明。

最后孙志刚被强制关进了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如果中转站能够尽职工作,把孙志刚安全送回家,也不会有大问题,问题在于该处管理存在各种漏洞。

广州市收容中转站前身是广州市一所精神病院。在广州市中转站被收容的人员中,还存在一部分曾经医院的精神病人。收容站的护工和工作人员也是保安受到培训后任职的。

孙志刚在进入收容站前,告诉其的检查护士殷孝玲,称孙志刚患有心脏病,而医生对他的诊断是“焦虑症”。

因为孙志刚不服管教,中转站的管理人员看不惯孙志刚,想要给其些教训。于是给孙志刚调宿舍,新宿舍的同住人员在管理人员的授意下,多次殴打孙志刚。

孙志刚曾向管理人员求助,管理人员非但不对孙志刚求助置之不理,甚至也殴打孙志刚。

孙志刚在一次被同住人员殴打后休克送医。值班护士认为其伤势不重,未及时安排手术处理。

之后孙志刚因血氧降低,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尸检报告证明孙志刚死前,曾被殴打。孙志刚死后的消息传回家中, 家人不能接受孩子莫名其妙就死了,想要找律师打官司,案子却无人敢接,无奈下找到多家报社报道该事。

经过多年努力后,孙志刚得以沉冤得雪,罪犯被绳之以法,收容制度也在2003年作废。

收容遣送制度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强制将人遣送回原籍?

收容遣送制度原本是为了社会管理,救济灾民的制度。该制度在1982年确立,一直延续到2003年。“三证不齐”的人员,要被临时收容后遣送回原籍。

本来是为了救济无业游民和灾民的制度,却成立剥夺人权的残害生命的帮凶。

仔细想想收容遣送制度究竟合法吗?收容遣送制度,是需要将三证不齐盲目进入城市的人员拘留,不顾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制送回原籍地。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属于人权的一种,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是人的最基本权利之一。

收容制度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仅仅依据治安管理法规定限制公民权利的法律级别不够,

因此,该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应该被废止。

千错万错都是法律收容制度和殴打孙志刚的人的错误,护士长怎么就要为孙志刚的死亡承担责任呢?

回顾案情,孙志刚曾经对护士讲过自己患有心脏病,但是,护士并未其提供相关的心脏病检测,反而以因为孙志刚被收容,心情焦虑 产生了“心慌”“心悸”等不良反应,并未尽到医护人员的职责。

在孙志刚被殴打休克住院后,医护人员未及时救治,直至孙志刚抢救无效身亡。医护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孙志刚未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当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也就是说,玩忽职守的医护人员会因为自己未能够尽到责任而被惩处。后孙志刚案经过法院审判,犯罪人员都得到了惩处,这些玩忽职守的医护人员也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任何法律的更迭都不该以生命作为代价。孙志刚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作为代价冲击了收容遣返制度,无不让人惋惜。医护人员本是神圣的职业,可是德不配位造成严重后果,必定会受到规制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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