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购买濒危鲨鱼做美食?警方认定:确为大白鲨,来自这里……更多细节披露→
近日,网传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
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此后,#网红疑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的相关话题迅速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大批网友关注和讨论。
网红拍视频用大白鲨做美食?
还自称是“人工养殖”
网传视频显示,该美食博主在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视频称“大白鲨”长2米。
随后的视频里,该博主和其他人将这条“鲨鱼”烹煮了。值得注意的是,在该视频画面中的左上角,还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
据报道,视频中的海鲜超市老板表示,鲨鱼并不是自己店里售卖,而是博主提前带来进行拍摄的,自己只是借用场地。而有记者则在电话中询问该博主购买渠道,其在电话中表示,她再三和卖家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
但据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称,视频中的鲨鱼为噬人鲨,也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并且噬人鲨没有人工养殖。
四川南充警方确认:
的确是濒危动物大白鲨
7月31日,四川南充警方发布消息称,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日,四川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网红“提子”从网上购买“大白鲨”,来源为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事情发生后,警方去她家搜出了还有一些鲨鱼肉和骨头,目前正联系国家认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检测大白鲨到底是幼体还是成体。”
该负责人还介绍道,根据农业农村部令〔2019〕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噬人鲨基准价值为20000元,“鲨鱼的大小等因素,都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
据了解,这位名叫“提子”的博主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七百余万粉丝,其主要发布用海鲜制作美食的视频。目前,该博主短视频账号所有视频均已消失。
此事一出
引发网友们的广泛讨论
买卖大白鲨如何量刑?
情节特别严重
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了解,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律师解读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已有人因此获刑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在2019年曾审理过一起买卖大白鲨牙的案件。
相关判决文书内容显示,2012年9月,被告人张某将3颗大白鲨(又名噬人鲨)牙,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顾某。经鉴定,这3颗鲨鱼牙中有2颗为噬人鲨所有,噬人鲨系《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所列的保护动物。
最终,顾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保持关注!
严惩不贷!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法治日报、北京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