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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广州两地的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着火!这些安全常识请牢记→

法律人2023-06-04 15:34:410

7月6日上午

广州市天河区珠控国际中心楼下

发生一起电动车爆燃事故

据目击者描述

现场火势较大

火焰高度比人还要高

同时伴有大量浓烟

△火灾现场(受访者供图)

据周边一店铺的工作人员介绍

火灾发生于早上8时半左右

最初是听到一声爆炸声

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

开始冒出浓烟

但仅过了一分钟

电动车继续发生爆炸

并冒出大量火星

目击者称

随后消防队员赶到

用了十余分钟将大火扑灭

一位在附近工作的市民介绍

这条路上常常停满了

电动自行车

大多是在周边写字楼

工作的上班族骑来的

7月6日中午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警情通报:

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

时有发生

日常生活中

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不少

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停车入户

室内充电、通道停放等乱象频发

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就在7月4日凌晨4时许,广州白云一地发生火灾警情。消防人员到现场发现是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着火,所幸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2021年5月10日,成都一小区电梯内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一辆电动车在电梯内突然冒烟起火,将电梯内的五人不同程度烧伤,包括一名婴儿。

广东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为其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广东对电动自行车停放

充电场所有何规定?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是如何规定的?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又应尽哪些义务?

广东消防介绍,为方便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同时确保消防安全,《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

业主、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当发现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

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业主反映和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电动车为什么容易起火?

过度充电

一般情况,电动车充8小时左右的电就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过长时间的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线路老化

电动车使用过久,车里的连接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如果车辆电线发生故障,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件等。

充电器使用不当

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车,不同品牌的电动车混用充电设备,也会给电池带来损伤。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较短,需要及时更换,更换时要注意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

这些安全常识要记住!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广州日报、广州消防、南方 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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