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774

23岁姑娘投案自首!只因为“帮了别人一个忙”……记住:这东西真不能给,借也不行!

法律人2023-06-04 22:17:460

广州普法

近日

三亚市公安局

天涯分局育才派出所

破获了一起“帮信罪”案件

5月22日

该派出所在工作中得到一条线索

一名涉诈嫌疑人黄某凡

出现在海口琼山区

5月23日14时许

迫于警方压力

23岁的女子黄某凡投案自首

经查,今年1月份,黄某凡在海口某酒吧玩耍时,一名陌生女子以银行卡每转账10万元可获300元报酬为由,提出向黄某凡购买其名下的银行卡。

因缺钱,黄某凡心动了,便答应了该女子,其在三亚市天涯区某银行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出售予该女子,并获利10010元。

但黄某凡不知道的是,自己正因所谓的“跑分”行为,即用自己的支付账户帮别人收款转账,获取佣金,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就是简称的“帮信罪”。

期间,黄某凡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流水达380余万元。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黄某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帮信罪”已成

电信网络诈骗“第一罪”

“帮信罪”,这个名字读起来拗口的罪名,令人意外的是,竟然在2021年刑事起诉罪名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从“年龄”来说,“帮信罪”还很年轻。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了此罪,从当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其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实际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他们构成了电信诈骗链条中重要一环,被称为诈“工具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在设立之初,并不为人所知,但从2020年犯罪率开始激增后,人们才渐渐有所了解。随着此类案件的增多,一些法学专家开始担心,是否存在打击面过广的问题?

此外,大量的“帮信罪”案件表明,参与者以青年、低收入、无固定工作人员为主,甚至出现了不少在校生涉案的情形。

因而,如何谨慎、妥善处理这类人,使得他们的未来人生不因此断送,也成了司法机关需要面对的问题。

多数与出借“两卡”有关

当前,三类涉“帮信罪”案件比较突出,一是帮助上游诈骗团伙“跑分”洗钱的,二是为诈骗团伙提供收发短信验证码“服务”的,三是为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提供批量社交媒体账号、“解封”封禁账号的。

这三类案件,大都又涉及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使用。

结合公检法机关办案分析和专业研究人员意见,“帮信罪”案件在现阶段的特征,主要有四个——

2019年10月最高检、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

在“解释一”发布之前,《刑法》关于“帮信罪”的表述较为模糊。表现为既不好确定“明知”的情形,也无法明确何为“情节严重”,而这两者是确认“帮信罪”的要件。

“解释一”列出了“帮信罪”中“明知”和“情节严重”的7种情形,给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办案审判提供了具体的指导,从而使得效率提高。

“事先不知情”

不是免罚理由

在“帮信罪”的办案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找各种理由辩解:“事先我不知情”“我不知道银行卡、电话卡借给别人也是犯罪”……

警方收缴的涉案银行卡及设备

不知情,是不是就可以不追究了呢?

观点一

代理过多起“帮信罪”案件的山东律师赵荣烈认为,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否属于明知,如果不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则不构成犯罪;反之,则构成犯罪。

那么,如何认定主观上是否明知呢?

赵荣烈等认为,应按照“解释一”中第1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对“明知”进行认定。这七种情形是: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观点二

办理过几十起“帮信罪”案件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汪佩琳认为,对“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认定,办案部门会结合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人的认知能力,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履行管理职责、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观点三

上海律师高太领的看法则更直接:涉嫌“帮信罪”,不要求当事人知道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当事人知道就是共犯了,涉嫌共同犯罪。当事人不知道,但结合前因后果及基本情理,可以推断为当事人应该知道。

所谓的“事先不知情”,站不住脚,也不是免罚理由。

据悉,最高检今年将继续深化措施,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的治理,依法从严惩治为诈骗犯罪“输血供粮”的各类网络黑产犯罪,深入开展“断卡”行动。

同时,检察机关将把惩治的重点放在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贩卡团伙、职业“卡商”上。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个人支付账号等私人物品危害极大,极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大家务必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新华网、中国普法、广州日报、南风窗等

温馨提示:如果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留言与我们联系,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我们将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排处理。投稿邮箱:ycpf_sf@gz.gov.cn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