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说“不”倾情守护“她”权益 湖北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出具反家暴告诫书3263份
近日,因照顾孙子一事,李某与妻子冷女士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不下,李某一时气恼,打了冷女士一下。
冷女士报警后,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书院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民警对李某严厉批评、教育,在征得冷女士谅解同意后,依法向李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李某某给予告诫……严禁其对家庭成员(以及对共同生活的人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民警当场宣读告诫内容,警告李某如后期再有涉家暴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置。
“我错啦,当着派出所同志的面,向你道歉。”李某向民警保证,不会再对妻子动手。
长期以来,家暴被很多人当作家务事。遇到他人阻止,施暴者还往往怼一句:“这是我自家事,不要你管!”家暴危害大,绝非“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公安机关积极介入涉家暴案事件处置,综合考虑有利于家庭团圆、孩子成长等多种因素,对情节显著轻微、未达到治安处罚标准的家庭暴力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告诫。施暴人如果累犯不改或情节恶劣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处罚,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湖北省公安厅持续规范家庭暴力警情处置,配套建立一系列反家暴工作机制:出台家庭暴力警情现场执法规范,规范家暴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知识和接处警能力纳入新招录民警入警、基层派出所所长、公安局长培训内容;将反家暴宣传纳入“万名民警进万村(社区)入万户”活动,并会同乡镇、街道、妇联和社区(村)开展大摸排和多元化解,最大限度把家庭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
湖北各地公安机关延伸工作触角,推动反家暴工作落实到基层。荆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110反家暴指挥中心,在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接待室”,全天候接受报警求助。潜江市公安局与“蓝天下”公益组织合作,对家暴受害人进行一对一回访、情绪安抚、心理疏导。枣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每日筛查家庭暴力警情,逐一跟踪过问派出所处置结果。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处理家暴警情6175起,出具反家暴告诫书3263份,有效化解了一大批家庭矛盾纠纷,防止了家庭暴力进一步升级。
(通讯员:杨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