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高速强行变道超车被顶翻,谁负责?
各位司机朋友们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
最害怕遇到什么?
很多人可能会说:
随意变道、任性超车、
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
因为这些行为轻则妨碍通行
重则车毁人亡
可以说害人又害己!
这不
在山东烟台
一条高速公路上
就发生了一起
因违法变道超车引起的车祸
……
事情是这样的
2022年1月6日上午11:52,在山东烟台的一条高速公路上,一辆蓝色的小轿车,正跟在一辆货车后面行驶,蓝车司机可能觉得跟在货车后面比较危险,也有可能是因为货车行驶的速度比较慢,蓝车司机就想着要超车,于是,他打了左转向灯,开始准备超车。
但此时,左车道已有一部机动车,基本上达到了和他的车并行的地步,但蓝车司机并没有理会,继续加速,并入左车道超车,但左车道的车也并没有减速,甚至还略有加速,可能是想把蓝车挤出左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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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蓝车司机毫不理会,还是斜着并入到了左车道机动车的前面。就在两车撞到一起时,蓝车进一步加速,因为速度过快失控撞向左侧护栏,发生了数个翻滚之后,才“四脚朝天”停了下来,而左车道的机动车为了躲避已翻滚的蓝色车,驶向了最右侧车道,不仅避过了大货车,还安全地停下车来。
视频放到网上之后
网友也是众说纷纭
有很多支持蓝车的网友认为,左车道车主有故意的嫌疑:“左车道车主绝对是故意加速的”,甚至还有网友认为“左车道车主是在故意伤害”。
当然,也有网友支持左车道车主……
还有许多网友保持中立,认为两人在开斗气车,都有错。
虽说网友们各有各的观点,但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来逐一分析,就能很容易理清是非曲直。
本期《说法》请到了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张卓律师
来为我们分析
情景演绎
(以下均为设计对白)
女主持人(变道车主):我就超个车,你不至于把我撞翻吧?你这是在故意伤害!
男主持人:明明是你强行超车变道,被顶翻也是你先违章才导致的后果!
女主持人:那你能不能减点速?还故意加速!你不加速顶上去,一点事都没有!赶紧赔钱!
张卓律师:小姐,你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时候,千万不可强行变道超车,否则你可能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先生,虽然她有错,但你也应该主动避让,如果故意加速,你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斗气,两败俱伤。所以,先生,千万不要斗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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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蓝车的违法行为具体有哪些?
1、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行车间距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车辆间的前后距离;另一个是车辆超车时两车平行行驶瞬间的左右距离。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在蓝车变道超车时,它与货车的距离已不足50米的最低安全距离,超车之后与货车的横向间距也不符合要求,这是导致蓝车超车失败的因素之一。
2、违法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蓝车驾驶员在没有安全超车条件的路段强行超车,构成违法超车的驾驶行为。
3、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蓝车在超车变道时,由于左侧车道机动车已正常行驶到其左侧位置,但蓝车仍然加速强行变道,几乎与其相撞,而右侧还有货车伴行,蓝车为避免受到两辆车的撞击进一步加速,结果直接导致失控撞到护栏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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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
蓝车在未与货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超车,并且在变换车道时,未让行正在该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左车道机动车的责任问题
在高速路上行车,素来有“让速不让道”的规则。从安全文明驾驶的角度讲,如果碰到强行变道的机动车,尽管对方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减速让行。
但前提条件是,减速让行的车辆与后面的车辆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距离太近也是不具备减速条件的,反而会导致更加严重的连环相撞事故。
如果左车道机动车在蓝车违法超车时,不但不让速,反而还加速顶撞蓝车,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可能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一点仍有待交警部门的技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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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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