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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为护妹妹持铁锹打死妹夫,二审获刑3年,再审无罪释放!真相是……

法律人2023-06-06 19:02:520

广州普法

夫妻之间再恩爱

也有磕绊的时候

吵架多少是避免不了的

但河北一男子

在妹妹和妹夫吵架期间

为保护妹妹

举起一把铁锹上前制止

而在冲突过程中

妹夫被打成重伤

最终不治身亡

……

案情回顾

在河北保定,哥哥田某为保护妹妹打死了妹夫,被认定正当防卫,有关案情引发网友讨论。

2017年4月19日深夜,因为一些琐事,死者赵某与妻子田某发生争执,争执的地点位于田某哥哥的家中。赵某取出一把尖刀,刺向田某腹部,哥哥田某见状,举起一把铁锹上前制止,双方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赵某被打成重伤,最终不治身亡。

2018年1月,检方审查起诉阶段,田某家属为了获取死者家属谅解,与对方签订了《协议书》,向死者家属支付了30万元赔偿金。

2018年7月,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哥哥田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6年;保定中院二审时,同样认定田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9年7月,保定中院撤销原判决,发回徐水区人民法院重审;随后,徐水区人民法院认为哥哥田某为使其家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携凶器伤人的赵某,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田某获释后,对死者赵某的家属发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此前签订的《协议书》,诉求赵某家属返还30万元赔偿金。

2021年9月1日,徐水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驳回了哥哥田某的诉讼请求。

事情一出,

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支持田某上诉,追回赔偿金:

有网友为法院的终审判决点赞:

本期《说法》邀请到

徐剑文律师

从法律的角度

分析本案件

情景演绎

(设计对白↓)

女主持人:我弟弟他们小两口吵个架不是很正常吗?你倒好,直接冲上去把我弟弟打死了,你就是个杀人犯!

男主持人:小两口吵架还拿刀吗?你弟弟拿着刀要捅死我妹妹,如果不是我及时冲上去,那死的人就是我妹妹了!

徐律师:

小伙子,我看了监控,当时情况非常危急,当时死者是拿着刀想要捅旁边的女生,虽然你的出手造成了她弟弟的死亡,但是你的行为是出于保护你的家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属于正当防卫。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延伸】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案例和素材来源:河南商报

《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近日推出“民法典”系列特别专题,各位网友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点击“广州司法问律师”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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