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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十四) | 无视防疫规定强闯医院,该拘!

法律人2023-06-06 20:30:130

广州普法

01.

案情回顾

为了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管控,许多医院都对住院患者进行严格管理,对患者的陪护人员也有相应的规定。2021年8月20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小金口分院一住院患者的家属(男)在进入医院病区时,不配合该院疫情防控措施,强闯医院,还醉酒闹事,辱骂医护人员。该医院报警,随后,该名男子被行政拘留。

该名男子为什么会被行政拘留?

02.

律师解答

罗芝(广州市律协村居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指挥、管理和安排,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疫情防控义务:(八)服从依法采取的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本案中,该名男子作为住院患者的家属,应当遵守该医院基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而实施的规定。但是,其拒不配合该院疫情防控措施,还强行闯医院,醉酒闹事,辱骂医护人员,扰乱了公共秩序。因此,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实施治安拘留是正确的。

律师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的动态始终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每位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要给国家和社会添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人最终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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