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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爱意送出去的“520”微信红包,分手后还能不能要回来?

法律人2023-06-07 09:52:000

广州普法

当你打开这条推送的时候,

有没有感觉世界都变成了粉色?

没错!

备受年轻人追捧的

“520”情人节来了!

无论是即将步入婚姻的小情侣,

还是长期观望的“单身狗”,

对于爱情,

人们总是有很多憧憬,

也有很多疑问。

感情的许多事谁都说不清楚,

但今天,

普法君要为你推荐

这堂民法典“恋爱必修课”

get这些知识点不亏!

01

恋人间送出的礼物

分手后能要回吗?

帅气多金的王大壮豪掷万金定制全钻手环,与铺满数百张百元大钞的红包礼盒一起送给刘美丽,刘美丽立即拍照发了朋友圈,这一举动却引起了王大壮的不满。

王大壮认为恋爱惊动朋友大可不必,刘美丽却坚持恩爱就要“秀”给全世界,二人为此争吵不休,后选择分手。王大壮遂要求刘美丽返还手环和红包。

王大壮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民法典链接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官表示,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的原则上不允许撤销。

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

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02

婚前立协议称房屋一人一半

房屋就变成“我俩的”吗?

分手后的王大壮后悔不已,一哄二逗三送礼总算是挽回了刘美丽的芳心,两人也慢慢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王大壮的父母出全资为其购置了一套婚房,为顺利抱得美人归,王大壮与刘美丽立下协议称“房屋由王大壮与刘美丽共有”。

刘美丽一定能成为房屋的共有人吗?

民法典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之前的审判实践中,若约定夫妻一方将个人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一方一般情况下有权撤销赠与。如果仅为部分份额赠与,一般认为属于夫妻财产约定,不能任意撤销。”法官说。

但本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在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基础之上增加“或者共有”这一内容,意味着若仅为部分份额的赠与亦有可能被撤销,扩大了财产赠与可撤销的范围。

因此,如果恋爱对象婚前签协议作出房屋赠与意思表示,在一定条件下此种赠与亦有可能撤销。如双方想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03

未婚同居生了娃,

娃的权利有保障吗?

婚期未至,刘美丽却即将临盆,因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产生分歧,刘美丽与王大壮再次争吵,王大壮搬离爱巢并声称与刘美丽和孩子再无关系,此生不复相见。

王大壮对孩子真的可以甩手不顾吗?

民法典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官称,未婚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系非婚生子女情形之一,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如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均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应履行相应的义务。与此同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对于父母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为人父母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参与,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04

老婆不给老公零花钱,

违法吗?

老婆不给老公零花钱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婚后一方不给另一方零花钱,不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

05

签订“永不分手”的恋爱协议,

法律承认吗?

“永不分手”的恋爱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每个公民都享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人身自由权,一切违背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而恋爱中“永不分手”这种对人身权利自由的限制内容,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06

结婚证可以委托别人代领吗?

委托他人代领的结婚证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是一种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

该规定属强制性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取得的结婚证,代领行为无效,其婚姻关系并不被法律承认。

择一府终老,遇一人白首

祝愿各位都能遇到对的人

未来的婚姻

只有蜜月期没有冷静期

家庭财产

只有共同合意没有单方转移

感情生活

只有顺心如意没有不可抗力

“广州普法微信视频号”上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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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普法综合法治日报、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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