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金庸作品,最高可能罚500万?新《著作权法》即将实施,这些行为尤其要注意了!
一个人,一支笔,
造就一个江湖。
从《书剑恩仇录》到《鹿鼎记》,
金庸先生所著15部小说
成为了几代人的共同记忆。
或许很少人知道,
长居香港的金庸
与广州也有很深的缘分。
而这个缘分,
至今还在续写......
《营商论道》特别邀请到
朗声图书有限公司总编辑何娴
广州市版权局专家库专家叶俭律师
广州市律协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小组成员 刘孟斌律师
为你讲述这其中的故事。
金庸作品独家授权,广州这家公司拿下版权!
主持人:如果说中国现代武侠小说作家才气一共一石,那么金庸先生一定独占八斗。金庸小说如此风靡,为何就广州拿下了金庸小说的版权运营?
何娴: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与香港同属岭南文化圈,朗声图书是广州本土的知名版权企业,与香港的金庸作品著作权人拥有沟通便利;更重要的是,我们就金庸作品在版权保护、版权运营与推广等方面达成高度共识,做出了很好的安排,使得金庸先生对朗声公司和广州这座城市充满信心,故而金庸作品顺利落户朗声、落户广州。
可随之而来的,
也有不少“麻烦事”......
盗版数据触目惊心,开启金庸作品的维权之路......
何娴:仅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朗声向各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数百次,举报销售盗版《金庸作品集》的网上书店累计近300家,涉及的盗版图书商品链接近千条。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有出版业内媒体在某平台发起1000个订单,最后确认只有67个是正版,其他的不是盗版,就是根本不发货。平台就对维权人员提交的举报盗版售后维权以“书籍不在假货范畴”为由,拒绝维权主张且要求将盗版书退回商家。
叶俭:所谓“假货”并非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他人的厂名厂址或者是有关盗版的侵权,我们认为都可以将其归入到假货的范畴。电商平台在有关盗版的知识产权治理方面需要予以重视,面对权利人提出的有效通知必须采取主动及时的措施,否则电商平台可能需要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虽然在金庸作品的维权路上有过气愤,
但还是有欣慰之处......
同案不同判,点赞广州这样保护版权!
何娴:去年我们举报了某平台上某地的商家侵权盗版金庸作品图书2448册,主张赔偿金额36万元,但在我公司提供确凿证据、被告未出席应诉也未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做出的判决仅支持赔偿15000元,连我们约30000元律师费都覆盖不了。
叶俭:盗版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根据其行为涉及的金额和严重程度所定的。因为如果盗版行为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话,其本质是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一种破坏。
无独有偶,这样类似的事件在广州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何娴:我们公司曾遇到某公司盗版金庸作品16668册,涉案金额250981.45元。在侵权犯罪人真诚悔过、向我们公司赔礼道歉并做出了经济赔偿的前提下,2019年12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该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公司负责人也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十万元。
一滴水折射出一个世界。
从金庸先生将独家版权授予广州朗声图书,
到广州法院同案不同判,
无不折射出广州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今年6月1日起,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即将实施,
著作权人的权益有了进一步保障。
如果你是从事短视频创作或者直播,
尤其要注意了!
几分钟的短视频也有版权!注意别被侵权了......
刘孟斌: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单纯的创意属于思想范畴,无法保护。创意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表现形式,成为作品,才能得到著作权法保护。
叶俭:短视频只要符合这样的要件,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应拘泥于时间的长短。
何娴:著作权法修正案规定,“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并规定,法定赔偿上限提高到500万元,明确法定赔偿数额下限为500元。著作权法中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意味着,在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较为全面的建立。
“直播 ”时代,直播游戏或唱歌都可能侵权
刘孟斌: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包括:音乐作品、视听作品等,以营利为目的或涉及经营性质的使用作品,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使用费。
叶俭: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在涉及表演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安排上明确规定,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盈利为目的,才能视为合理使用。考虑到网络直播无论是通过打赏或者带货等形式,通常具有盈利的目的,所以在直播间翻唱他人的作品,需要取得作者的授权。对构成作品的游戏画面进行直播,现行司法实践倾向于认为应该获得著作权的保护。
利好不断,新《著作权法》对广州营商环境的影响不止一点......
主持人:可以看到,著作权的修订无疑会带来各种利好,从营商环境来说,新著作权法对广州营商环境和企业经营发展将会有怎样的影响?
刘孟斌:我们之所以关注《著作权法》修订对广州营商环境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那是因为广州的产业结构有其特殊性。网络游戏、电商直播带货这些新兴产业或行业都涉及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修订后的新著作权法对广州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可能会产生较大、较直接的影响。
何娴:广州是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版权保护,能够获得这一国内城市版权管理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正体现了广州的版权保护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城市核心竞争力。此次新修订《著作权法》颁布并即将执行,相信我们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的保护,广州的营商环境也将更加利于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叶俭:新著作权法的修订有利于应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数字化时代带来的冲击,作为引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网络版权产业已然成为当下文化产业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业态。此次著作权的修改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数字网络经济下的版权保护,广州当地有很多网络游戏公司、科技公司、传媒公司,对于他们的发展无疑是一种利好。有利于优化广州营商环境以及应对企业经营发展需求。
此时,身在广州的你,
对广州版权保护又有何感受呢?
欢迎留言!
来源:广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