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你发的每一个表情,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广州普法
重要提醒!
这些你经常用的
表情符号
已被写入了判决书
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2月28日,腾讯公司官方微博表示:“戒烟了”。随即,许多微信用户发现:微信表情中,那个戴着绿色头盔的小黄人,嘴里叼着的雪茄不见了。很快,这一消息迅速冲上多个热搜榜,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近来,有着庞大用户群的微信表情,几乎每一次看似不起眼的调整,都产生了颇为吸睛的效果。对于微信表情的设置、含义、使用等,人们津津乐道。
而那些诞生于虚拟世界的表情,在越来越融入用户生活的同时,也已登上多地法院判决书等司法文书,成为了“呈堂证供”的一部分。
被写入判决书的那些网络表情
相对于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另一些表情的含义显得较为模糊。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
的表情符号。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书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
普法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看到一份《祝志祥、邓洪伟、彭奋等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其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后多次向祝志祥的微信号发送‘微笑’
等表情符号用于报账”。
网络表情含义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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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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