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解释》发布,一分钟读懂亮点
广州普法
2月4日,最高法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新刑诉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刑诉法解释》的亮点
对遭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司法解释同时明确,讯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对其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死缓案件二审一律开庭
《新刑诉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
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最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
针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这一提法,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沈亮说,这是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司法人权保障,防范冤错案件。开庭审理死缓二审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对第一审判决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
贪污等重大犯罪案件嫌疑人通缉一年不到案,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外逃贪官可缺席审判
织密法网,决不让腐败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新刑诉法解释》设专章对缺席审判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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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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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新华视点微博、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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