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法开车被查,竟还多次求交警“照顾”!新余交警:依法处罚!
法律人2023-06-08 11:02:040阅
9月10日,在新余市仙女湖区环湖路,新余公安交警仙女湖大队民警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货车故意遮挡号牌。民警当即将其依法拦停进行检查,期间,该车驾驶人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不以为意,多次求民警“照顾”,结果遭民警连续发问硬怼。同时,民警责令该驾驶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故意遮挡号牌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十)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或者在机动车号牌上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来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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