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娶14岁女生,谁该担责?律师这样说……
广州普法
红烛摇曳,丰盛菜肴,
一对“新人”坐在桌前
享用着自己的婚宴……
结婚原本是件高兴事,
但看到视频里稚气未脱的“新郎”
和含苞待放的“新娘”,
网友却笑不出来了。
11月29日,广东汕头潮阳区贵屿镇政府发布关于“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情况通报:2020年11月28日网传广东一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获悉后,潮阳区贵屿镇政府迅速开展核实。
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治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引发热议
11月28日,
有网友发布一段14秒的视频称,
广东汕头一18岁的高中男生
迎娶一14岁的初中女生。
此视频一经发布,
就引起了各方关注。
视频中两个孩子在一起吃饭
桌上有红烛和“双喜”
饭菜颇为丰盛
旁边疑似有成年女子
在劝两人多吃点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
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
这对新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网友纷纷表示难以置信,“他们还是孩子啊,这个阶段不应该学习吗?”“都2020年了,还存在如此落后的‘娃娃亲’?”“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吗?”……网友评论炸开了锅,荒唐婚事让人辣眼。
专家解读
视频中女孩和男孩青涩的样子,稚气未脱,父母如果淡漠法律规定,不能加以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致使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广大青年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这是一桩不被法律认可的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属于无效婚姻。可见,17周岁的高中男生与13周岁的初中女生结婚,不仅是一种法盲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两名未成年人是否已经发生性行为。该案例中的女孩才13周岁,根据我国刑法236条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时,男子已17周岁,如果发生性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其是要为强奸罪负法律责任的。
其次,这绝不是一句法治观念淡薄就能完的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这起事件中,女孩未成年,其父母或监护人已经涉嫌违法。依照相关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身为父母,负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和爱情观,而不是推卸自己的监护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
2019年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草案三审稿对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树立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被写入
草案三审稿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其中,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增加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治观念淡薄不是违法理由,
这样既辣眼睛
又违法的荒唐事不该上演!
来源:央视新闻、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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