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速查→
广州普法
进入10月
迎来的不只有小长假
还有这些新规
它们将影响你我的工作、生活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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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庆中秋假期
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8天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免费时间为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02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
禁止大数据“杀熟”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03
政府债务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级政府债务限额在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
04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
农药包装废弃物
近日,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药包装废弃物
《办法》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05
船舶也要垃圾分类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的《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提出了要求,该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温州永嘉港航船舶垃圾、油污水回收处
《办法》规定, 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06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将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一起,于10月1日起施行。
在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上,《自贸片区条例》中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的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国际投资自由。
《自贸片区条例》还规定,自贸片区将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专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自贸片区条例》还提出,拟取消对港澳企业自贸片区内投资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07
深圳: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被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10月起,将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政府网、央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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