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 | 海珠区法院:普法宣传“多点开花”
广州普法
海珠区法院一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曾在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法院”,同年获得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获得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14-2016年获得先进集体荣誉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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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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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法院去年在“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共受理电话、短信等2520条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3018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6550份,审判业务系统发送短信4万余条;综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公布法院审判案例,在《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上见报、播出60条次;加大执行宣传,制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刊》共四期,先后发放到全区四级人大代表376人;创办微信公众号《逸景法治》,已经推送800多期,在全国执行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海珠区法院“宣教小组”负责对青少年宣传普法。海珠区法院专门成立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宣教小组,现有在编干警15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11人,成员中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该宣教小组于2016年获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法院部分法官被聘为青少年普法讲师
青少年的法制宣教服务包括: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派出宣教小组成员担任辖区内若干中小学的法制导师,利用寒暑假及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普法教育等。
对社区居民的法制宣教服务包括:
到辖区内街道、社区为居民开办法制讲座,为街道提供法制青年志愿者培训、网上参加直播平台、解答法律问题等。
2020年6月10日,海珠区法院法官刘伊莎、法官助理詹舒琪担任主讲,参加赵广军生命热线YY直播平台,开展《民法典于婚姻家庭—透过案件看婚姻家庭那些事》线上直播宣传活动,通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动小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诠释民法典中的大道理;通过对比分析民法典与现行婚姻法的条文,解读民法典中的亮点。
海珠区法院先后分批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最高院院长周强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宪忠宣讲民法典辅导讲座的视频会议。
海珠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海珠区法宣办公室和海珠区法院以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合作。
通过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以海珠区法院为依托,共同建立海珠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基地,每年组织1至3次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定期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邀请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的学生参加海珠区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观礼了初任法官宣誓仪式,通过组织来访学生开展参观法庭、观摩庭审、聆听宪法讲座等活动,让学生们认识、了解宪法,启蒙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青少年群体尊崇宪法法律、拥护法治社会的氛围。
今后,海珠区法院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
2、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在编干部的普法考试;
3、继续利用法庭开放日、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等活动;
4、先进典型人物宣传;
5、建立专项审务督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司法公开宣传等;
7、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的旁听庭审活动,落实共建协议。
来源:海珠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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