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审查、签订、履行、收尾等15个法律要点
买卖合同是社会中最常见的交易方式。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衣服玩具,经营中的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生产中的产品原料、机器设备,所发生的交易都是买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合同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当场完成的即时交易、有的是不见面的电商交易、有的是需要连续履行的长期交易等。发生纠纷后的解决程度也不一致,有的当场解决,有的各执一词,有的具有法律风险。本文结合审理的案例提示您,防范买卖合同法律风险要做到以下几点:
知己知彼,明确交易对象
1.与谁交易要弄清
交易前要了解交易对象的身份信息:自然人需确定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等;企业或其他组织需确定准确的名称、法人代表、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合同中记载的公司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使用简称或缩写。
2.印章文字细辨明
买卖合同中,交易对象可能会用写有不得对外建立业务关系、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字样的印章签订合同。此时应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3.代理权限审查清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当审核签约人是否获得交易对象授权,尤其在合同未加盖交易对象印章时,更应要求签约人提供相关授权手续。
4.公司信誉记于心
交易对象的信誉往往影响其履约能力,在缔约前应尽可能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交易对象的经营状况和征信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看清条款,签订买卖合同
5.文字用语需准确
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避免使用订金、保证金等不规范用语,准确使用“定金”的表述,或明确约定定金罚则内容;如有保证担保,应约定明确的提供保证担保的意思表示,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6.数量质量先说清
合同应当明确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注意计量单位的使用和书写正确;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写明国标、行标、企标或详细描述质量要求;对产品验收、产品异议期等进行明确约定;对拒收货物的处理进行明确约定。对于分批次供应的货物,应当约定做好产品封存,防止事后质量鉴定时无法取样。
7.履约要求全列明
合同对于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履约要素的约定应全面、具体。合同签订后,如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进行变更,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8.约定担保莫轻率
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无明确约定的,视为一般保证;合同中约定了抵押的,应当至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约定质押的,办理交接,实际占有质押物或权利凭证。
9.违约条款要合理
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可能会产生诉讼风险。
10.送达地址别忘记
为避免诉讼发生后当事人下落不明影响诉讼进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司法送达地址。
保留凭证,依约履行合同
11.单据凭证详记载
送货单、购销单等销货凭证应记载清楚购货人及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销货日期等信息,并保留好单据凭证原件或做好原件交接手续。
12.款项交付要谨慎
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应查明收款方经办人是否有收款权限,并要求收款方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现金收讫;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则应转入合同约定的收款方账户且应备注款项性质。若收款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当先由收款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后,再进行转账;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以做到有据可查。
13.货物交付按规范
交货时必须交付给有接收货物权利的人,如合同的签字人,合同约定的收货人等;交货时进行现场拍照或者录像,以作证据。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明确向对方提出异议,并保留相关证据。
14.证据材料保存好
妥善保管所有交易环节的证据,包括最初的意向性谈判、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交接手续资料、往来函件、邮件、通知,建立合同档案;合同专人保管,并在人员变动时进行交接手续;合同的保管期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准备一套以上的合同复印件供日常使用。
15.诉讼时效要牢记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定期向对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催款函,并保留相关凭证,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并保留好函件复印件和邮寄凭证。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