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大头娃娃”!多名幼儿食用同款“奶粉”后出事了,当地成立调查组
广州普法
5月11日,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报道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永兴县委宣传部通报称,永兴县当晚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班开展调查。
视频截图
部分孩子出现头骨畸形(媒体报道视频截图)
湖南发现“大头娃娃”
据湖南经视报道,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经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实际上,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
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因此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随后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强烈推销,最终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
当地开始调查
纪委监委关注
据悉,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倍氨敏”法国进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蛋白固体饮料)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目前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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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氨敏”罐身标注“固体饮料”(媒体报道视频截图)
据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永兴县已成立由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同时,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永兴县还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
另据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介绍,永兴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
并非婴幼儿特医奶粉
据了解,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医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水解乳清蛋白是可食用的
那么,固体饮料、特医食品之间有何区别?
据悉,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中,特医奶粉指的是适用于0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常见的特医奶粉配方类别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而对牛奶过敏的宝宝根据过敏程度可服用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
两种食品生产标准不同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水解乳清蛋白是可以食用的,可减少婴幼儿过敏的风险。
但朱毅表示,按照固体饮料国家标准生产的食品,则达不到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的要求。
因为针对的人群不同,国家对固体饮料、普通奶粉、特医奶粉制定的标准也大相径庭。
特医奶粉的要求比较严格。据悉,特医奶粉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596-2010》。标准不仅对特医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碳水化合物含量等有要求,对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叶酸、生物素等含量都有限定。此外,此标准对特医奶粉的钠、钾、铜、镁、锌等矿物质含量以及微生物含量等也有限定。
但固体饮料对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含量并没有要求。
“假奶粉”事件二现郴州
据媒体报道,这已经是郴州市不到一年来,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假奶粉事件。
早在2020年3月30日,就有十几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称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与上述视频不同的是,这次事件的主角是一款名为“舒儿呔”的固体饮料。
“联名信”指出,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网上公开道歉回复中声称为私人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并借以医生权威,使患儿长期将此款固体饮料作为唯一续命食物来源。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对此,家长们要求组织专家对小孩身体健康进行全面科学检查,对检查的项目、指标、作用等告知家长,提供相关人员依程序签字认可的评估结论;对已明确身体健康受损的小孩,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需作出全额承担后续治疗、康复、复检费用的承诺;对康复不了的小孩,其以后的生活最低保障相关部门要有承诺。
针对上述“联名信”中反映的问题,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4月16日回复称,经调查核实,“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郴州总代理商为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印制处方笺和宣传单,明显误导患儿家属,使其认为该产品是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患儿家属带患儿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看病时,该院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向患儿家属推介到便民药房或者母婴店购买“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提供给有过敏等症状患儿食用。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称,政府有关部门已安排孩子到指定三甲综合医院体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投诉当事人与责任方的损害赔偿调解处置工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其相关涉事医生开展调查;针对益信康公司等经销商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厉打击违法者。
视频截图
永兴县市监局:暂未发现医生参与
针对此次发生的“大头娃娃”事件,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宣传负责人5月13日回应称,调查小组在尽力安抚患儿家长情绪,家长们提出的诉求是要求涉事门店及相关方赔偿。目前调查小组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该宣传负责人还表示,调查小组已在昨日接触一名患儿家长,今日会继续与其他家长见面。
5月13日,有记者联系到涉事产品“倍氨敏”生产方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产品已在2019年年中停产,目前公司已经介入调查。对于产品种类和适用人群,客服称“倍氨敏”是普通食品,普通人群均可以食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固体饮料标准)。对于涉事产品为何在涉事母婴店门店售卖且销售给了牛奶过敏孩子,客服称,该产品针对普通人群可以食用,是可以售卖的。公司只是依据国家法规生产产品,对门店销售给孩子并不清楚。
律师观点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表示,若上述情况属实,销售者以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规定,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并赔偿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等费用。
同时,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有权对涉事销售者处以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若经调查,涉事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
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3日晚发布信息,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食品安全无小事
健康责任重于山
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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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反邪教、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