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遛狗不牵绳,没那么“逍遥”了!广州拟出台更严规定
广州普法
养犬不牵绳伤了人
小心“犬财两空”;
不文明养犬
或进信用“黑名单”;
从源头防治狂犬病
广州或实行免费免疫。
11月19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诸多养犬管理新举措将进一步推进文明养犬,养犬太任性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每户限养一只,
“挂名”有风险
根据修订草案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仍限养一只。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岳练说,现实中可能有一户养多只狗的情形,并登记挂名在别人的名下。岳练提醒,如果发生犬只侵害他人的事件,挂名者也要承担责任。
虐待、遗弃犬只是养犬人对犬只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要么不养、要养就得好好养”。为此,修订草案明确:
●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
●虐待犬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
遛狗不牵绳,
小心“犬财两空”
“我的狗不咬人”这样的理由并不能防止犬只伤人事件发生,遛狗不能太任性。为此,修订草案在原条例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还要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
戴上绳子遛狗。(资料图)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摄
目前,住宅小区内群众反映
乘坐电梯被犬只惊吓比较常见,
修订草案增加一款,
规定养犬人在携带犬只搭乘电梯时
避让其他使用电梯的人员。
遛犬不牵绳是当前养犬管理面临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群众意见和诉求的焦点。市人大组织的调查问卷显示,经常见到遛狗不栓狗绳的受访者占74.38%。
为了增加违法成本,倒逼养犬人重视管理,修订草案明确:
●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未用犬绳牵领,或者未遵守本条例其他规定,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
●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今年6月底,杭州一对母女在小区遭到4条不牵绳的狗围攻,妈妈被咬到休克,而狗主人涉嫌违规养犬。
建议推免费免疫,
每年约为市民省1200万
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相关配套是关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建议实行全市范围内狂犬病免费免疫政策。据测算,犬用狂犬病疫苗10元/犬、免疫注射费20元/犬,按全市40万只犬计算,每年约需1200万元。
建议将犬只狂犬病免疫费用全额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为已登记犬只提供免费免疫服务。
养犬登记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登记后缺乏相应的服务。监察司法委建议,增加对已登记犬只提供服务的规定,如在登记办证前,加强对养犬人的培训教育,使之掌握最基本的养犬知识和技能;为已登记犬只免费注射疫苗,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机构为已登记犬只提供一些体检、美容、宠物活动等优惠服务。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还建议,要倡导鼓励养犬人购买养犬相关保险,保障市民在受到犬只侵害时获得及时的经济补偿。
纳入信用“黑名单”,
要有前置条件
通过信用监管是促进养犬管理工作的抓手之一。修订草案明确,违反本条例,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养犬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处理后,可以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分类监管。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认为,信用监管应该区分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主观过错和危害后果。因此建议应当审慎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养犬行为,可参照兄弟城市的做法,如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被处罚或者违法行为情节较严重的,才予以纳入。
为了自己和他人
生命安全
请文!明!养!犬!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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