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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导演回应!《烈火英雄》被诉抄袭冤不冤?

法律人2023-06-10 02:29:351

广州普法

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

也会涉嫌抄袭?

这两天,

电影《烈火英雄》被起诉抄袭、

索赔300万一事引发关注。

出品方及导演回应

针对电影《烈火英雄》“涉抄袭被起诉”,11日午间,《烈火英雄》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在官微发布声明回应称:

该电影是根据2010年7月16日大连市保税区输油管发生爆炸后,广大消防官兵奋不顾身、扑灭大火的真实英雄事迹改编而成的电影作品,电影2019年8月1日在全国公映后受到好评。

《烈火英雄》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3月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并于2016年12月获得作者的电影改编与摄制权授权;2017年9月与于勇敢签署编剧合同,合同约定编剧承担电影剧本版权担保义务,2018年1月完成电影剧本创作。

此外,博纳影业还表示截至声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烈火英雄》导演陈国辉表示,这个指控简直是无稽之谈,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有这种行为,并展示了最初剧本的截图作为理据,“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种指控,对于创作者来说是一个很严重的伤害。”

陈国辉表示,早在2018年初《烈火英雄》就完成了第一稿,当时的剧本叫作《惊天大爆炸》,早在2017年开始,剧组成员就做了大量关于消防员的采访,“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我们也采访到亲历者,干嘛要去抄一本书,所以我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这样子讲。”

《烈火英雄》“涉抄袭被起诉”

11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报称,因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300万元。

原告李某某诉称,2018年其撰写的展现真实消防员工作和生活的独创原著长篇小说作品《火烈鸟》在网上连载。

2019年7月份,应文化发展出版社之约,正式出版了纸质长篇小说《烈火无声》。2019年8月,电影《烈火英雄》在影院热映,后经其对比发现,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特殊细节、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内容大量抄袭、剽窃原告作品《火烈鸟》。

原告李某某认为,8家公司出版的电影《烈火英雄》大量抄袭、剽窃其作品,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作品改编权、作品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李某某请求法院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电影《烈火英雄》,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电影也能侵权?

据了解,《烈火英雄》是一部灾难剧情片,由黄晓明、杜江、谭卓主演,于今年8月1日上映。

上映后,票房成绩不俗。据中国电影票房总榜数据,截至11月9日,电影《烈火英雄》票房已超过16亿元。

片方称导演、编剧花了一年时间采访消防员,筹备两年期间,一比一重建油罐区,演员训练时长100天,亲历真实火场840小时。

影片中,主演黄晓明的台词“别人家是过节,消防员是过关”等都是从采访中获得。

电影最关键的手动关阀情节也都有真实原型,央视《面对面》节目曾采访电影主角江立伟的原型、当年大连新港油罐区火灾救援中的消防员桑武。桑武回忆,每个阀门都需要关8万转,4个阀门就是32万转,而电影中关闭一个阀门是8000转。

网友表示,

真人真事改编的也能抄袭?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 中国青年报、@博纳影业集团、@北京海淀法院、新京报、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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