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买的是公寓,到手竟变办公用房!
广州普法
最近,
江苏南京市民杨小姐反映称,
去年她在南京江北的毅达汇创中心
购买了一套公寓,
原本约定今年8月底精装交付,
可在距离收房仅剩半个月时,
她和不少业主发现,
房子根本没有装修,
仍是毛坯状态。
最关键的是,
他们连即将拿到的房子
到底是“公寓”,还是办公用房,
都傻傻分不清了,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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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买房时签了空白合同
临近交房却仍是“毛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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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杨小姐看中了位于南京江北的毅达汇创中心的房子。当时,销售跟她说,该楼盘里部分楼栋是4.8米挑高复式公寓,精装修交付。
杨小姐提供了当时的宣传资料,上面标注了“公寓”字样,明确说明部分房屋不可从事办公、对外经营等非居住用途。
杨小姐称,当时销售告诉她有5栋房子,5号楼是办公房,1号楼是商业配套,2、3号楼是公寓。
杨小姐说,当时销售人员让她签的是一套空白合同,上面并没有标明房屋性质。一个多月后,完整的合同才送到她手中。
那时,她发现合同中房屋性质赫然写着:办公。随后她询问了对方,得到的答复是:酒店式公寓就是办公性质。
杨小姐将信将疑,一直等到了今年8月,楼盘临近交付,房子却依然是毛坯状态。而且,业主群里又有人讨论起公寓和办公用房的区别,大家担心这会不会影响今后的使用。
杨小姐表示,自己是把房子当成公寓才买的,虽然公寓不是住宅,但性质和办公也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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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房屋性质是“办公”
业主需重签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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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业主的疑问,8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江北毅达汇创中心售楼处,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明确说,业主们购买的房屋性质就是办公用房,且无法更改。
工作人员透露,最近这几天正在给业主集中办理延期交付和补偿手续。现场,也有不少业主陆续前来签约。
工作人员还表示,房屋交付预计要延期三至四个月,但是有延期赔偿,至于房屋现在还处在毛坯状态,是因为还没有装修好,“它前期有段时间停工,这边环境管控,外部道路施工土方进不去,这边就施工了一段时间,耽误了工期,装修就还没搞,前几天才完成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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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房”改“公寓”涉嫌违建
开发商有转嫁责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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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售楼处前台还有一大叠开发商提供的装修合同。
合同上,甲方是空白,留给业主填写,而乙方是湖北沁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第二条显示:装修材料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装修费用。
而承诺精装修交付的开发商,南京汇景摩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装修合同上却变成了丙方——见证方,不直接参与装修事项。
从这份合同附带的装修标准上,可以看到,厨房、卫生间等住宅用途的装修事项一一在列。
而根据相关规定,办公用房不可用于居住,若未经规划变更许可,就将办公用房私下改造成住宅,则属于违法建设。
杨小姐说,开发商明知道房屋不能精装修,还让业主们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合同,这明显是在转嫁风险,“他怕后期强拆算他的,就忽悠我们再去签一个装修合同。”
对于开发商补充装修合同的做法,律师张骏认为,让业主和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开发商此举有转嫁风险之嫌,“如果另行签订房屋装修的委托协议,委托方的主体就会发生变更,如果房屋的性质发生变化,装修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风险有可能会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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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购房人未尽到充分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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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出,开发商将办公房当做公寓销售,也涉嫌虚假宣传。
而购房人当时先签空白合同,再由开发商补上完整合同的做法,也是一个漏洞,购房人可能会因此承担“未尽到充分审查义务”的责任,“如果像他们所说有空白部分,这个风险是非常巨大的,那代表着你放弃了对这部分的追索权,或者说你把这部分权利完全地移交给对方,让对方任意地行使。”
现在,包括杨小姐在内的一些业主,希望开发商能够正面回应并解释相关问题。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会统一安排时间,让双方见面商谈。
知多D
房屋买卖问题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一则房屋涉及到居住的问题,是一个人的安身之所;二则房屋为不动产,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因此大家在买卖房屋时都应慎之又慎,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来源 | 江苏新闻、梅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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