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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丰县教师“绝笔信”事件:官方否认曾殴打辱骂

法律人2023-06-10 17:16:370

广州普法

8月5日晚

江苏丰县人民政府

当地教师李秀娟“绝笔信”事件

发布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

联合调查组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事件回顾

徐州丰县女教师疑发绝笔信后未归,警方:已知悉,正调查

8月4日,徐州丰县女教师李秀娟通过网络发布求助信,自称和丈夫长期遭到有关方面的不公正对待,“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下午,记者从徐州市丰县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已介入此事。

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政府发布通报

8月4日16时14分,丰县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李秀娟同志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

确认当事教师位置并通话

8月4日18时30分左右,人民网从丰县政府了解到,目前已基本确定发信教师李秀娟所在的位置,并已进行过一次电话通话,但尚未见到其本人。

江苏丰县官方通报:李秀娟夫妇已找到

8月4日晚,丰县政府发布官方通报称,18时55分,李秀娟夫妻二人已在徐州市云龙湖边被找到。

“绝笔信教师女儿眼睛误伤怎么赔 律师:司法途径相对合适

江苏丰县女教师“绝笔信”事件的起因是其女儿左眼失明的赔偿问题。记者从丰县政府部门获悉,县教育局在协调处理过程中曾多次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被李秀娟拒绝。在法律界人士分析看来,如果李秀娟女儿的同学确实是无意中造成的伤害,是不构成侵权责任的,应适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赔偿的具体数额以及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等都需要具体分析,因此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恰恰是相对合适的方式。

涉事副所长:没打人,也没有不给吃饭

8月4日晚11时许,回到徐州市区家中的“绝笔信”女教师李秀娟告诉人民网,她意欲轻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丰县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等人的不公正对待。8月5日上午,涉事副所长罗烈向人民网作了回应。罗烈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称,在3月1日当晚执法过程当中,他们有执法记录仪和询问监控设备的录音录像备查,虽然李秀娟极度不配合,但他从来没有打过李秀娟。“李秀娟膝盖上的伤是他在奔跑过程中摔倒后的擦伤,手腕上的伤是因为戴了手铐,李秀娟挣扎形成的摩擦伤。”他还表示,不让李秀娟吃饭喝水的事情不存在,是他安排协防队员给李秀娟拿的馒头和水,是她自己说心情不好不想吃。

丰县通报“绝笔信”事件调查情况:未发现民警有殴打行为

8月5日晚,江苏丰县人民政府就当地教师李秀娟“绝笔信”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

江苏丰县女教师“绝笔信”事件的起因是其女儿左眼失明的赔偿问题。

记者从丰县政府部门获悉,县教育局在协调处理过程中曾多次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被李秀娟拒绝。

在法律界人士分析看来,如果李秀娟女儿的同学确实是无意中造成的伤害,是不构成侵权责任的,应适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赔偿的具体数额以及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等都需要具体分析,因此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恰恰是相对合适的方式。

李秀娟是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其女儿就读于丰县实验小学。8月1日,丰县教育局曾向该县信访局出具一份《关于李秀娟反映学生梁芸嘉眼睛被甩伤问题要求重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学生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队时拿着校服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梁芸嘉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常老师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未发现梁芸嘉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梁芸嘉一直正常上学。”

约一个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梁芸嘉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丰县实验小学于2018年4月至12月期间多次协调此事。

丰县教育局认为,因学生打闹与梁芸嘉视力下降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确凿证据证实,且李秀娟提出了36万多元的高额赔偿金,协调未果。协调期间,当事学生李某、秦某两方家长及学校均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李秀娟坚决不走司法程序。此后,李秀娟多次到丰县教育局和县信访局、徐州市信访局、江苏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

另据《报告》称,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丰县教育局财审股、县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芸嘉治疗眼睛所花销较合理的车票、医药费、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本着人道精神,教育局安排实验小学通过梁寨中心校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其他费用,建议李秀娟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董事朱文雷律师分析说,认定侵权行为从法律上来说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有行为,第二有损害结果,第三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第四主观上有过错。”就此事来看,如果当事学生确实是无意中造成李秀娟女儿的伤害,实际上是不构成侵权责任的,只能按照公平责任来处理,也就是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学校责任的界定,则要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原因等,看学校有没有尽到管理的职责。至于“适当赔偿责任”的具体数目、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界定,最好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很多时候当看到类似案例,也就是当个人和单位发生纠纷而个人是受害人的时候,人们大多会对个人抱有同情心,只要单位说走司法途径解决就被认为是一种推诿。”朱文雷律师表示,受到损害的个人当然值得同情,也应当得到应得的赔偿,同时作为单位来说也有自己的权利,不能够道德绑架,迫使单位最大限度满足个人的要求。

丰县女教师“绝笔信”事件

牵动着全国网友的心

现在,此案是非对错尚不清楚,

我们相信事实终归胜于雄辩,

真相终究会浮出水面,

不过无论如何,

有效解决合法诉求才是根本。

后续的调查情况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因一条微博,网友被刘强东起诉并索赔300万!究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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